12年前當朋友車貸保人(共3位,簡稱保人甲、保人乙、我),這位很難聯絡的朋友只繳了3期款於是11年前車被車貸公司拖回赔售~~,車貸共21萬(保證本票22萬,4人同簽),我因期間前往大陸工作並不了解狀況,後來才知保人甲曾另賠車貸公司55000元,之後車貸公司另又申請法院債權憑證70000元,於今年初成功執行扣押我的薪資含利息約9萬已結束。然因朋友此債務據車貸公司說尚欠本金及利息共約25萬,還要接續訴諸法律云云~~吃人不吐骨頭阿~~請教各位:1.車
12年前當朋友車貸保人,今年初被扣薪1/3,請教後續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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