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律師應屆上榜心得(勞社) - 考試
By Leila
at 2020-12-18T22:32
at 2020-12-18T22:32
Table of Contents
代po!文極長...手機排版傷眼抱歉QQ
—————————————
1、 背景與前言
大家好,個人2020年自鳳梨田大學法律系畢業,現正就讀於鳳梨田大學法研所殺人放火組
。大學時成績落在班上中間,是一個無書卷、無補習、無讀書會的三無普通人,用吊車尾
的成績備上研究所,之後一頭栽進律師考試,並應屆考取律師。
先上人權:
(1) 一試(低空飛過,抖):376分(錄取標準:370分)
1. 綜合法學(一)(刑法、…、法律倫理):106分
2. 綜合法學(一)(憲法、…、國際私法):118分
3.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98分
4.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法學英文):54分
(2) 二試:526分(錄取標準:487分)
1. 憲法與行政法:113分(60、53)
2.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108.5分(55、53.5)
3. 國文(作文):53分(26、27)
4.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一):68.5分(34、34.5)
5.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二):93分(39.5、53.5)
6. 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51.5分(21.5、15.5、14.5)
7. 勞動社會法:38.5分(18、11.5、9)
由於過去參考、受益於PTT上很多前輩們準備考試的經驗、心得分享,告訴自己如果有機
會,也要和前輩們一樣,提供自己如何準備考試的方法,順便從自己的角度,向那些準備
投入來年考試的勇者們,說說自己的看法,算是在進行還願。這篇心得分享,我並不打算
餵雞湯,那有毒,只是因為我透過這種方法考上了,所以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繼續往下
看。
首先要強調的是,這是我的作法,不一定適用於各位,也就是說可能會有倖存者偏差的情
況,所以如果以下的內容對你來說可以參考且有幫助,那我會很開心;如果沒有,就請當
作在聽一個陌生人的murmur就好。
以下,我依我個人認為的,準備考試上的重要程度,從最重要的開始,依序向各位說明我
的準備方法,同時穿插自己的感想。
2、 考試的心態建立與調適
首先,必須要悲觀而殘酷的把一些數據攤給想準備律師考試的各位看。
以2020年律師來說:
(1) 一試
11589人報考、9620人到考(到考率83.01%)、3175人及格(總及格率33%)
(2) 二試
3081人報考、2864人到考(到考率92.96%)、650人及格(總及格率22.70%)(有兩百多
人因為400分門檻被考選部幹掉,真是母親節快樂)
以上,以最後的及格人數除以最初的到考人數,約莫是6.76%的及格率,換句話說,有
超過九成實際參加考試的人落榜了。從這樣的數字可以看到,其實,落榜才是常態,律師
考試如此,司法官考試更是如此。
我們從很多管道接受到鼓勵我們去參加考試的資訊,然後還有些人告訴我們:「去年,你
身邊的某某某考上了,今年就是你」、「給自己一個圓夢的機會」……等等的幹話,這完
全是倖存者偏差,他們透過這樣的話術把希望賣給我們,卻沒跟我們說,希望這塊牌子翻
過來寫著失望,也沒有說要怎麼面對失望。因此,如果是想考律師、司法官的人,我認為
必須面對的課題,首先是確認自己的考試動機,是想追求一個不錯的職業?專業形象的光
環?……不論是甚麼動機,我認為都很好,但它必須要能夠支撐自己好好地準備考試,否
則會陷入不知自己為何努力的泥濘,這對準備考試來說是很致命的;再來是要怎麼在知道
事實是這樣的情況下,建立心態來開始準備考試。我的作法是:預設自己會落榜,也就是
為自己的落榜做好心理準備。我知道這非常悲觀,但我這麼做是有原因的:如果考上了,
那麼非常值得慶祝,要怎麼爽是自己的事;如果沒考上,可以跟自己說,自己不是沒有能
力、才華,只不過是和大多數人一樣而已。
接著,要知道的是,備考是個漫長(當然這要看從甚麼時候開始準備而定)、枯燥的過程
,一定會有讀不下去、自我懷疑、想放棄的念頭。除了前面說的報考動機支撐之外,應該
怎麼在這個過程之中調適心情也是重要的。個人因為研究所的成績非常不理想,自我懷疑
的過程非常長,並一直延續到二試放榜前,此外,在過程中還經歷了分手,失去陪伴、傾
聽的感覺,也多少對心情有影響(在考場還看到情侶考生互相按摩,真是心痛比手痛更真
實)。我自己的做法是找一些紓壓的管道:追動漫、找學長去咆嘯深淵泡茶、聯盟戰棋吃
學長分(完全不運動,超肥宅)。我不認為在備考的時候,不能享受休閒活動,那只會讓
自己顯得更可憐而已。備考的時候,不一定會有人對自己好,不要連自己都不善待自己,
請學會苦中作樂。
最後我想要談談,我用甚麼心態來備考。要知道的是,這是一場「考試」,不是做法學研
究,所以應該把目標放在通過考試。換句話說,它是有「投機」的空間的,千萬不要在準
備考試的過程中鑽牛角尖,與其把大量的勞力時間精力投資在某個不是很了解、或是很艱
澀、偏門的爭點,倒不如放在整體的體系、觀念建構上。也就是說,不要為了一棵樹,放
棄一片森林,這是投資報酬率的問題,這也反應在我的讀書方法上。這不是說可以囫圇吞
棗、不求甚解,還是應該盡量追求念得扎實。
我想這可以從最低及格分數得到一點依據:一試部分滿分是600分,2020年的及格分數是3
70分,往年也差不多是這個分數上下。換句話說,就一試而言,只要把握三分之二的分數
(400分),就能夠通過了;而以律師二試而言,滿分是1000分,以選試勞社的及格分數4
87分為例(智財480.5分、財稅487.5分、海海485分),只要把握一半(400分門檻也是一
半)就好。至於要怎麼把握三分之二或一半,可以在各科之間調整,例如我的公法、刑事
法較好,就盡量在這些地方爭取分數,預留空間給不拿手的科目。
要再次強調,這絕對、絕對不是一個求知的好心態,而是準備考試的方法,不能用來做學
問。(我想這也是我準備研究所失利的原因吧)
3、 讀書計畫與時間安排
我是接近2月底開始準備考試,而且同時大四下學期還有10學分的課沒修完,是稍微倉促
的。我不是很確定越早開始準備、每天的讀書時間多寡跟上榜之間是不是正相關,不過我
想重要的還是怎麼規劃、安排時間,還有讀書的效率。
讀書計畫的規劃,我認為是非常重要的,它能確保一段時間內的讀書進度,且可以滾動式
地調整進度。這邊我想先區分長(以月為單位)、中(週)、短期(日)來分享。
長期部分,我分為三個階段如下:
(1) 打底期:2月底至7月底
這時期的目標是,把主要科目(公、刑、民、商)等都建立觀念與體系架構,以及提高對
「重要法條、釋字」的熟悉度。由於主要科目是一、二試都要考的,就時間的投資上,把
較多的時間投入到這些科目上,我認為是比較明智的。到了六月底大學畢業後,才開始把
一些二試會考的小科目(國公、國私、法倫、票據、強執、法英,不過我沒有全部都讀,
後面會再提到)加入每天的讀書計畫。
(2) 一試前:7月底至8月5日(8月8日一試)
這時期的目標是,熟悉一試的考試型態。由於一試是全選擇題,考題多是法條、實務見解
命題,且有機會出過去已經出過的考題,例如2020年的憲法第11題跟2018年的憲法第14題
考的一模一樣(真的是作答的當下看到都笑了…),因此,要做的是把歷年的一試考古題
練習過,掌握一試的出題方法,我自己是練2015~2019年份的。
(3) 二試前:9月中至10月中(10月17、18日二試)
因為一試成績不理想(徘徊在及格邊緣),我自己是知道一試成績確認及格後,才開始準
備二試(嚴重建議如果一試理想的話要提早準備啊!!!)。這時期的目標是,熟悉各個
爭點在申論題會怎麼樣包裝出題,這一樣是從考古題去熟悉。
中期部分,為了可以滾動式調整進度,我通常是每週日會安排隔週的讀書進度,由於我的
安排是在打底期的時候,把各主要科目都至少念過兩遍以上,所以如果我的民法進度落後
到可能不足以讓我讀過兩遍以上,那麼我就會選擇暫緩、甚至暫停刑法的進度安排(考研
時就有準備刑法,稍微有一點點本錢做這件事),把時間丟到民法上。(不過最後,我的
民商法一試還是爆炸了,笑死有夠爛)
短期部分,我原則上是依照「二試時的配分多寡」以及「對各科的熟練度」來分配時間,
因此我把主要科目分為四大組去安排,分別是「憲法、行政法」、「刑法、刑訴、民事身
分法」、「民事財產法、民訴」、「公司、證交、保險」,每天讀一組,六月底之後再把
小科放進去,組成每日「一大一小」的進度安排。並且,每天的進度安排上,大約會抓在
150~200頁左右,不以這樣的份量進行,難以讓我在打底期讀兩、三遍,至於為什麼要這
樣讀,後面會提到。再者,雖然前面提到,如果有較拿手的科目,可以在這些科目上盡量
爭取分數,預留空間給不拿手的,但是這不代表可以偏食不去讀那些不拿手的,從我的成
績也可以看到,我沒有特別突出的單科成績,但除了選試之外,每科都有拿到過半。
每天的時間安排上,要配合自己能保持專注的時間,這樣才能確保效率,這部分因人而異
,重要的是找到自己讀書的節奏就好。我個人原則上是每天都讀,只有在一些情況才會減
少讀書量或是不讀書。一天會讀4~6小時不等,並且使用番茄鐘工作法,讀30分鐘會休息
10~15分鐘,這是我比較能維持專注的節奏。作息上,我通常是接近中午起床,吃完第一
餐之後,如果下午沒課就從三點左右開始讀到5點半,6點去吃第二餐,晚上8點開始讀到1
1、12點,有時狀況好的話會加賽到1、2點來超前進度,然後洗澡、做休閒活動,3、4點
睡覺。這個作息老實說非常不健康(對考試或身體來說都是),因此嚴重建議安排一個比
較好的作息,最好要能配合考試時間(一試8點40分預備、二試7點40分預備)。
4、 讀書方法及寫作方法(配合二試)
開頭說過,我個人沒有補習,也沒有參加讀書會,所以我想先對於要不要補習、參加讀書
會講講自己的看法。
補習固然有它的好處(假設補習班老師都很認真):補習班能從「考試」的角度進行教學
,比較切合準備考試這個前提、隨時補充新的、重要的實務或學說見解,在資料的整理上
可以省下不少時間,但我認為它也有缺點:花大錢(對我而言,我社會底層)、太花時間
,如果一科有30堂課,一堂算2.5小時好了,律師考試科目很多,那麼就要花很多時間跟
補習班相處,即使是函授也是;如果是面授的話,還要考量車程時間,在時間大量被排擠
的前提下,除非是前一年先補習,之後再報考,否則能不能好好的準備考試,我個人是有
疑慮的。
參不參加讀書會,我想它的好處是(假設讀書會的成員都很認真):不孤單,有一群共進
的夥伴、有讀書上的問題可以互相支援,但因為我個人比較習慣依照自己的進度來讀書(
可以參考前面),SOLO也比較沒有壓力,而且也沒朋友,因此我個人是沒有參加讀書會的
。
由於律師的考科很多,如果要每一科都用準備研究所的強度去準備,說實在有點欠缺期待
可能性,而且自己也不是個苦讀派(看我的時間安排就知道),因此要怎麼樣在有限的時
間裡達到最高的效率,是我認為準備考試上最重要的,也就是說,要找到一個有效率的準
備考試的方法。除了前面提到的,找到自己的讀書節奏,我自己參考了佐藤大和的《【圖
解】狡猾的讀書法》一書(這本書有中譯且在各大書局都有賣,有興趣可以去翻一下)中
的一些方法,整理出一套我比較習慣的準備方法。
基本的出發點有二:「短時間內反覆接觸」、「使用關鍵詞句」,而第二點是第一點的實
現手段。針對第一點,我們在記憶的時候,通常是剛吸收完(可能是閱讀、或是聽別人說
)的當下印象最深刻,但是它會以很快的速度從腦海中消逝,因此常常會發生這樣的情況
:「花一個晚上把一個章節看完,結果讀完的時候已經忘了前面講甚麼」,也就是說,花
了很多時間卻收穫甚少。要改善這個情況,我的作法是透過短時間內的反覆接觸來增加印
象,這也是為什麼我安排在打底期的時候把每個科目都至少看過兩次以上的原因。而要能
增加對某一概念、爭點的印象,使用關鍵詞句是非常重要的,也就是說,這些關鍵詞句是
觸發印象的觸媒,看到它們我就能聯想起跟它對應或有關的概念、爭點,例如看到「對質
詰問」這個詞,我馬上想到的是「釋字582號解釋」、「至少一次、面對面、全方位挑戰
不利證人的機會」,然後接著再聯想到與之有關的「傳聞法則」,這些關鍵詞句我都可以
互相聯想,而這些都是在考試上可以丟出來的素材。透過這些關鍵詞句,就可以幫助我快
速的檢索那些出現在參考書上的概念、爭點,所以我看同一本書的速度,會一次比一次還
快一點。至於要如何選擇關鍵詞句,我的作法是選畫重點,通常這個重點會是一個名詞、
一段話等,這個工作部分會由你選擇的參考書的作者幫你完成(所以選擇好的、自己順眼
的參考書是重要的),例如他會加粗、底線等,如果沒有,就自己完成,而這就是個人挑
選關鍵詞句的功力了。我過去曾經看到有人畫重點把整頁文字都畫起來,???那幹嘛乾
脆都不要劃就好,嫌筆水太多?
再來,針對主要科目(公、刑、民、商),我讀書採取「點、線、面」循序漸進的方法。
點是個別的爭點,可能是對法條構成要件的解釋,然後衍伸出實務(最高法院判決、釋字
)、學說見解,而線是體系架構。
以正當防衛客觀情況「現在不法侵害」的「現在」這個要件為例,基本的見解有「著手說
(未遂階段說)」、「有效防衛說」兩說;線則是,上面這個爭點會出現在討論能否成立
正當防衛的情況,而正當防衛在刑法的審查體系(三階層)中,是在違法性進行討論,又
討論違法性的前提,必須是構成要件已經該當了。
對於「點、線」的準備,是打底期的重點,並能同時應付一試,因為一試是全選擇,而且
又都是以法條、實務見解來命題,因此不需要構築自己的論述,而是看到特定關鍵字就能
回想
。另外,對於個別爭點,嚴重建議如果有能力的話,在打底期就先建立好自己的立場並準
備論述(支持或反對),不要等到考試時再臨場決定,而律師二試也不用像一些研究所考
試那樣,非得採取甚麼立場不可,只要言之成理、論理一貫,我想應該都可以自由發揮。
「面」則是準備二試時的重點,也就是熟悉個別爭點在考題中可能以怎麼樣的文句包裝(
透過考古題),然後要怎麼把點、線鋪排到考卷上面,這就涉及到考試時的寫作方法了。
這套方法的具體實現上,「點、線」主要透過參考書,除非沒有我喜歡的參考書才會去讀
教科書。選擇參考書的原因是,現在很多參考書的作者都很認真,會盡可能的網羅各式爭
點、整理相關的實務、學說見解,並且會繪製一些體系圖來幫助讀者理解、建立架構,從
而就不需要再自己去尋找這些見解的出處,大幅度減少整理的時間,但如果是教科書就比
較沒有這些功能。不是說教科書不重要,我認為讀教科書還是有其必要,不過那是大學時
代要做的事,回到前面說的,現在是在準備考試,而大多數的參考書本來就是考試取向,
因此選擇參考書我認為是比較明智的。此外,我會把個別爭點筆記在分科六法對應的條文
上,並把個別見解的推論過程與結論濃縮到考試寫得出來的程度,之後就能夠透過分科六
法來快速複習爭點。
最後,「點」的準備上,請以國家考試常出現的為優先,畢竟這很直觀地說明了它們受到
出題者的喜愛,要通過考試本來就是投其所好,至於要怎麼判斷是不是常出現的「點」,
我個人是看我使用的六法上,出版社對個別條文在國家考試出現的標記次數來決定。
「面」則主要透過解題書,解題書的功能非常明確,就是熟悉、練習考古題,知道某個爭
點會怎麼考出來,也就是說,看解題書的目的在於「培養審題意識」。除非是在考場上遇
到從來沒有出現過的題目,否則看過考古題絕對對於考試有幫助,而我看解題書時,並沒
有跟著把每道題目都練習過(畢竟9月中才開始準備,時間上不允許我這麼做),只要知
道爭點出法、掌握答題架構即可。需要特別說一下的是,解題書的擬答,並非答題上的絕
對指引,要知道能寫、敢寫解題書的作者,通常都是該科目的上忍、強者,所以並不需要
要求自己一定要寫到跟作者一樣的答題深度,先要尋求的重點是答題的大方向、架構有掌
握住,再尋求加深答題深度;並且,解題書的擬答也有可能解錯(例如薏偉在2020年版的
民訴解題書就自認前面的版次有解錯),所以如果當自己對某題目的心證跟作者不一樣時
(不是指見解的不一樣,而是答題方向上的不一樣),不彷跟朋友討論、找老師指教,甚
至直接找作者(滿多作者對於考生都滿樂於幫忙的,不過要記得禮貌啊!!!人家沒有欠
我們!!!);最後,有些解題書的字數非常爆炸,並不是考試時可能寫得出來的字數,
以我來說,極限操作的手速下半個小時最多也就6、700字左右(而且字跡像被火車撞到一
樣不堪入目),因此我對於解題書的答題篇幅,通常也都是參考而已。我在今年的二試,
一題100分的題目,大部分用3、4面就處理完了,只有刑事法第一題寫到第5面的一半左右
,然後在考場上耍了一點小手斷。因此還是那句老話,重點是對答題的方向、架構有所掌
握。
至於要不要額外去閱讀學者文章,我個人認為,先把打底做好比較重要,那些是用來錦上
添花的;並且,前面有提到,很多參考書的作者都滿認真的,會整理比較新近的學說見解
,因此準備考試時挑選比較新版次的參考書,多少可以彌補上這點;此外,臺灣認真從事
研究工作的法律學者何其多,怎麼設定要閱讀的範圍也有困難,當然有些補習班會出一些
甚麼文章班三小的,挑選的文章範圍基本上不脫頂大或可能出國家考試的學者文章,所以
如果行有餘力、財力允許的話,我想應該也不失為一個選擇。
針對一試才考的小科目(國公、國私、法倫、票據、強執、法英),由於只有一試才考,
又是全選擇題,答題重點在法條、實務見解,因此不要花太多時間在這些科目的準備上,
甚至有些科目是可以棄保的。以我個人為例,雖然除了法英的其他小科目在大學時期都有
修過課,但大部分都已經還給老師了,在時間有限的情況下,我並沒有針對這些科目另外
買參考書來看,而是跟學姊借前一年(2019年)的一試總複習講義來看(Hakka Man)。
有些小科目可以稍微把握的,我認為是國私、法倫兩科,國私都是法條命題,而且有一定
的邏輯,記憶上滿簡單的,這科有多香相信過去有很多前輩說過了;而法倫,依經驗法則
,選那個看起來最高道德標準的答案基本上就八九不離十了(不過我有點道德淪喪,15題
只對6題…)。我完全棄保沒準備的科目是法倫、票據、法英,這部分就可以視個人情況
來決定。
另外二試還有考國文、選試科目。我完全沒有準備國文,但今年滿幸運的是,我在考國文
的前一節休息時間,由監考人員陪著去保健中心,路上跟監考人員有聊到我自己過去的事
情,然後國文第二題就考了,直接把聊天內容寫到考卷上XD。選試科目,我是從9月中的
時候才開始準備,而且分數極醜,就不多說了。
法科考試的寫作上,首先,三段論法的操作是基礎而必要的,要考律師二試卻不知道怎麼
操作三段論法,說難聽的,我不認為有考上的可能,這就仰賴平常的功力累積了,如果不
知道怎麼操作三段論法,可以透過閱讀解題書來模仿、學習。再者,由於答題時間有限,
改題者的閱卷時間也有限(具體改一題要多久我看過好多版本,從30秒到3分鐘都有,但
總而言之,改題者快速閱覽應該是可預見的),因此答題上要追求彈無虛發,沒有必要檢
驗的就不需要特別開標檢驗了,而這建立在審題意識之上。並且,除了文字簡潔、精確之
外,在引述實務、學說見解的時候,也只要寫出要旨即可,也就是前面提到的,把個別見
解的推論過程與結論用自己的話濃縮到可以在考試寫出來的程度,這仰賴平常的功力累積
。以我個人的經驗而言,只要寫到重點(打到爭點),分數都不會太差,不需要長篇大論
,只有在行有餘力而情況允許、或是決定棄保(例如對第一題的審題出現問題,看不出爭
點在哪,決定從第二題開始寫)的情況下,就可以加深論述深度來爭取分數。此外,由於
律師考試會要考生附具個人見解,因此平時就確定、準備好的立場及論述,就能夠派上用
場了,通常情況下,學說見解的提出都是要批判實務或其他見解,所以如果真的想不到論
述的話,在前面鋪墊見解爭議的時候,就不要寫到對個別見解的批判,把這部分放到個人
意見來寫也不失為一種方法。最後,我個人會盡量避開那些筆劃多的字,比如要表達自己
意見的時候,我會用「本文認為」,而不是「學生認為」、「管見認為」,或是推到結論
的時候,會用「綜上」、「故」、「是以」(看哪個用詞比較符合脈絡),而不是「據上
所述」,基本上不會有甚麼考試上的不利益。
一試的準備上,我個人是透過2015~2019年份的考古題來熟悉題型,並且計時、好好的
檢討錯的、不確定的題目的每個選項。說真的在練考古題的那兩個禮拜,覺得自己變得有
點笨,就像我大學的恩師高老師說的,用選擇題考法科,只要買題庫回家練習,成績都不
會太差,但那不一定能反應出學生真正的程度。話雖如此,我的一試也就低空飛過及格門
檻而已,也沒甚麼資格多說甚麼。至於二試,我個人是只讀解題書,目的就是增加對爭點
的熟悉度(審題意識),只有遇到不熟悉的概念或爭點,才會去翻自己的分科六法上作的
筆記或是參考書來加深印象。
5、 使用書單
首先要說一下的是,從不補習的角度來說,準備考試時「好書」是必要的,實力的累積主
要就依靠這個,不過書的好壞,最主要還是看個人喜好,頻率對得上比較重要,因此建議
自己去書局稍微翻閱、試讀來感受,這也是為什麼我把這部分放在準備考試上重要性最後
面的。不過也不用太擔心,基本上敢寫教科書或參考書且有口碑的,不是影就是上忍,且
市面上書籍很多,要挑到自己喜歡的沒那麼難。
這部分我原則上只列出我在準備律師考試期間有使用的,且只列出主要科目及選試,並區
分為打底書、解題書及其他(有的話),之後說明個人的使用感想(如果沒有感想就會省
略)。
如果有推薦的話,會用(推)來表示;特別推薦的話,用(特推)來表示。
(1) 憲法:
1. 打底書:李澤2018年正課講義(感謝學長出借,Hakka Man)
2. 解題書:姚明,憲法題型破解,2020年(推)
題型收錄完整,不論是基本權利或是權力分立都有,且有附上大量的基本概念說明、體系
圖表、答題模型,不論是對於複習還是解題來說都很有幫助。
(2) 行政法
1. 打底書:李澤2018年正課講義(感謝學長出借,Hakka Man)
2. 解題書:周董、周凌,行政法題型破解,2020年
(3) 刑法
首先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刑事法的打底,是我在準備研究所時完成的,所以在準備律師考
試的打底期,並沒有把太多時間放在刑事法上面(報應就是成績普通而已)。
1. 打底書:王皇玉老師,刑法總則,2019年(推);盧映潔老師,刑法分則新論,2019
年(特推)
王老師的教科書用語淺白,對於刑法總則的基本概念跟重要爭點都有介紹;盧老師的刑分
,著重在臺灣的實務、學說見解,對於比較法就比較少著墨,對於各個刑分條文都有說明
,各種爭點也都有網羅到,堪稱刑分的辭典。以上兩本不論是作為入門書或打底書都非常
適合。
2. 解題書:李允呈,與刑法有約解題趣 總則篇、分則篇,2017年(推)
優點是各類科考試的題目都有蒐集,對於考試的爭點幾乎沒有漏掉;缺點是兩大本有夠厚
,且有些地方很剪貼(兩道題目擬答相同),總覺得有點浪費紙張。
3. 其他:周易,就是這本刑法總則體系+解題書,2019年;周易,就是這本刑法分則體系
+解題書,2019年
主要是拿來快速複習用,因為有刑法的基本底子了,在讀的時候滿快的。這兩本的優點是
介紹清楚、附有體系圖表來加深理解、對較新近的學說也有整理。
(4) 刑事訴訟法
由於對刑訴比較不拿手,打底期還是有稍微看一下。
1. 打底書:黃博彥(黎律師),刑事訴訟法研析(上、下),2018年(推)
概念介紹清楚,體系、表格整理豐富,對重要爭點的相關見解都有整理,以一本考用書來
說很好用。
2. 解題書:黃博彥(黎律師),Mr.Fox的刑事訴訟法實戰解題書,2018年
(5) 民事財產法
1. 打底書:李淑明,民法總則,2016年;張志朋律師,民法債編I,2016年;張志朋律師
,民法債編II,2019年;張志朋律師,民法物權,2017年。
2. 解題書:林政豪律師,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2020年(特推);張璐,債法題型
破解,2018年(母親節快樂,推爆);唐浩,物權法題型破解,2019年
林政豪的民總解題書,題目收錄非常豐富,爭點不會遺漏,而且每個章節前還有概念的速
覽,拿來複習、準備二試很有幫助,此外他在考試上的三段論法操作,是我個人看過最精
緻的,如果對於三段論法的操作不是那麼熟悉的,很推薦參考他的寫作方法。
張璐的債法解題書,是我心目中完美的解題書應該要有的樣子。一開始先教讀者應該怎麼
寫作,不只是民法,也可以套用到其他科目,非常受用;如何審題是我認為一本解題書最
重要的功能,畢竟要能表現在考卷上,要先能看出出題者想要考甚麼,而他審題的那個清
晰跟細膩度,只能用「啊嘶」來形容,有夠香,配上他很口語的文字說明,彷彿腦海裡住
著一個張璐;他的擬答字數對一般人來說應該還在有辦法寫得出的範圍;他在一些爭點上
提供的論述,不罐頭且有說服力,很直接影響我的作答,例如今年的民法第一題考到違章
建築,我就很直接地複製了他的論述,以一個民法苦手來說,已經收穫了我個人可以接受
的分數了。
(6) 民事身分法
1. 打底書:林秀雄,親屬法講義,2016年(推);林秀雄,繼承法講義,2017年(推)
林秀雄老師的教科書我個人認為滿特別的,比較像是沒有補習班式排版的參考書(?,基
本上蒐羅整理了臺灣身分法大家的見解,也有提出他個人的意見。現在來看,林秀雄老師
的見解也可以說是考試上的安全牌。
2. 解題書:輕愉,這是一本身分法解題書,2019年(推)
3. 其他:袁翟,老師開講 民法(親屬、繼承),2019年(推)
這本書我沒有看完,原因是我認為它比較適合對身分法的一些制度有基礎概念的時候再來
讀,而我為了打底,還是決定從林秀雄老師的書開始,不過不礙於我推薦這本書。它的優
點在於,每個章節後面都會附題目,讀完一個段落後可以即時練習;整理很多死人骨頭的
實務見解;整體的架構感很強,讀起來見樹又見林;會補充比較新近的學說,作為一本考
試用書來說非常優秀。又作者說今年有針對這本書認真改版,包含更好讀的文字以及比較
清楚的學者的論理過程,可以期待一下。(業配感好像有點重?)
(7) 民事訴訟法
1. 打底書:喬律師,民事訴訟法(上、下),2018年、2019年
2. 解題書:薏偉,這是一本民事訴訟法解題書(進階篇),2020年(推)
(8) 商事法(公司、證交、保險)
1. 打底書:劉連煜,現代公司法,2018年;高宇,就是這本保險法體系+解題書,2019年
(推);一群,證券交易法體系書,2019年(感謝作者贈書,Hakka Man)(特推)
高宇的保險法參考書,作為一本考用書來說我覺得非常優秀,保險法有明顯的學說體系上
的差異(大陸法系VS英美法系),而這本書把兩大派主要起爭議的地方介紹的非常清楚,
而且文字很接近口語,非常好閱讀。
一群的證交參考書,撇除私心,是我心目中很理想的參考書的樣子。作為一本考試用書,
這本書把制度的基本概念介紹得很清楚、基礎爭點也都有整理,而且文字非常口語又不拖
泥帶水,彷彿就像作者本人在我耳邊吹氣(?,加上內容的編寫上大量使用表格,連重要
條文的要件也用表格來整理,非常一目瞭然。大學時期就是商法苦手的我,可以說我的證
交法是靠這本書救起來的,它很實質的拯救了我的分數,以25分拿到14.5分來說,已經很
讓我滿意了。
2. 解題書:蕭雄、雋婕,老師解題 商事法(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保險法),2020年
(9) 勞動社會法
李毅、辰翊,勞動社會法爭點解讀,2017年(感謝學長贈書,Hakka Man)
(10) 其他
1. 來勝分科六法(公法、刑事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商事法),2020年(只有刑事法
是2019年版次)
基本上每家的分科六法大同小異。我使用分科六法是因為,通常上面會附上一些重要的概
念解說跟實務見解,這可以很大幅度的減少自己需要額外筆記的時間,只要把一些上面沒
有的補上去就可以了,而且不會太厚。缺點(每家都一樣)就是字有夠小,強烈呼籲有出
分科六法的各出版社顧及考生的眼睛健康,出一頁A5大小、10~12號字的老花版分科六法
。
2. 林正豪律師,正好的民法選擇題,2020年(感謝作者贈書,Hakka Man)(推)
一直到一試前,我的民法一直都沒有準備的很順利,因為可以細分為很多小科目(總則、
債總、債各、物權、親屬、繼承),而大學時沒學好,一些基礎觀念很不扎實。剛好因緣
際會地收到這本書,想說就從考試功利的心態試試,先把一試考過再說,就在打底期的後
段加入這本書。這本書的價值在於,除了可以用來練習題目之外,它對每個題目也都有很
詳細的解析,可以達到順便複習的效果,相信如果沒有這本書,我的民法會爛到連一試都
過不了,如果行有餘力的話,可以考慮看看。
6、 後記
放榜的當下,我人正在往海邊的路上,因為不論結果如何,人在海邊都很方便XD。幸好放
榜時結果是好的,也一掃自己自研究所考試以來的心理陰霾。
雖然如此,心中除了替自己高興之外,還是有點扼腕的感覺。這樣說可能有點矯情,但我
相信有些同學、考生非常認真,程度也很好,卻沒能出現在榜單上,彷彿人生因為考試停
住了,因此我總用倖存來形容自己今年的處境。我不認為我沒有努力過,而我也很想相信
不努力一定不會有好結果,但結果上還是會讓我懷疑這點。只希望,那些未來要再投入考
試的人們,能夠堅強下去,也期望自己能保持堅毅與溫柔,在身邊的人們快掉落的時候接
住他們,並永遠在高牆與雞蛋之間,選擇雞蛋的那一邊。
最後,親愛的考選部母親節快樂,甚麼時候要把400分門檻拿掉?
--
—————————————
1、 背景與前言
大家好,個人2020年自鳳梨田大學法律系畢業,現正就讀於鳳梨田大學法研所殺人放火組
。大學時成績落在班上中間,是一個無書卷、無補習、無讀書會的三無普通人,用吊車尾
的成績備上研究所,之後一頭栽進律師考試,並應屆考取律師。
先上人權:
(1) 一試(低空飛過,抖):376分(錄取標準:370分)
1. 綜合法學(一)(刑法、…、法律倫理):106分
2. 綜合法學(一)(憲法、…、國際私法):118分
3.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98分
4.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法學英文):54分
(2) 二試:526分(錄取標準:487分)
1. 憲法與行政法:113分(60、53)
2.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108.5分(55、53.5)
3. 國文(作文):53分(26、27)
4.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一):68.5分(34、34.5)
5.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二):93分(39.5、53.5)
6. 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51.5分(21.5、15.5、14.5)
7. 勞動社會法:38.5分(18、11.5、9)
由於過去參考、受益於PTT上很多前輩們準備考試的經驗、心得分享,告訴自己如果有機
會,也要和前輩們一樣,提供自己如何準備考試的方法,順便從自己的角度,向那些準備
投入來年考試的勇者們,說說自己的看法,算是在進行還願。這篇心得分享,我並不打算
餵雞湯,那有毒,只是因為我透過這種方法考上了,所以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繼續往下
看。
首先要強調的是,這是我的作法,不一定適用於各位,也就是說可能會有倖存者偏差的情
況,所以如果以下的內容對你來說可以參考且有幫助,那我會很開心;如果沒有,就請當
作在聽一個陌生人的murmur就好。
以下,我依我個人認為的,準備考試上的重要程度,從最重要的開始,依序向各位說明我
的準備方法,同時穿插自己的感想。
2、 考試的心態建立與調適
首先,必須要悲觀而殘酷的把一些數據攤給想準備律師考試的各位看。
以2020年律師來說:
(1) 一試
11589人報考、9620人到考(到考率83.01%)、3175人及格(總及格率33%)
(2) 二試
3081人報考、2864人到考(到考率92.96%)、650人及格(總及格率22.70%)(有兩百多
人因為400分門檻被考選部幹掉,真是母親節快樂)
以上,以最後的及格人數除以最初的到考人數,約莫是6.76%的及格率,換句話說,有
超過九成實際參加考試的人落榜了。從這樣的數字可以看到,其實,落榜才是常態,律師
考試如此,司法官考試更是如此。
我們從很多管道接受到鼓勵我們去參加考試的資訊,然後還有些人告訴我們:「去年,你
身邊的某某某考上了,今年就是你」、「給自己一個圓夢的機會」……等等的幹話,這完
全是倖存者偏差,他們透過這樣的話術把希望賣給我們,卻沒跟我們說,希望這塊牌子翻
過來寫著失望,也沒有說要怎麼面對失望。因此,如果是想考律師、司法官的人,我認為
必須面對的課題,首先是確認自己的考試動機,是想追求一個不錯的職業?專業形象的光
環?……不論是甚麼動機,我認為都很好,但它必須要能夠支撐自己好好地準備考試,否
則會陷入不知自己為何努力的泥濘,這對準備考試來說是很致命的;再來是要怎麼在知道
事實是這樣的情況下,建立心態來開始準備考試。我的作法是:預設自己會落榜,也就是
為自己的落榜做好心理準備。我知道這非常悲觀,但我這麼做是有原因的:如果考上了,
那麼非常值得慶祝,要怎麼爽是自己的事;如果沒考上,可以跟自己說,自己不是沒有能
力、才華,只不過是和大多數人一樣而已。
接著,要知道的是,備考是個漫長(當然這要看從甚麼時候開始準備而定)、枯燥的過程
,一定會有讀不下去、自我懷疑、想放棄的念頭。除了前面說的報考動機支撐之外,應該
怎麼在這個過程之中調適心情也是重要的。個人因為研究所的成績非常不理想,自我懷疑
的過程非常長,並一直延續到二試放榜前,此外,在過程中還經歷了分手,失去陪伴、傾
聽的感覺,也多少對心情有影響(在考場還看到情侶考生互相按摩,真是心痛比手痛更真
實)。我自己的做法是找一些紓壓的管道:追動漫、找學長去咆嘯深淵泡茶、聯盟戰棋吃
學長分(完全不運動,超肥宅)。我不認為在備考的時候,不能享受休閒活動,那只會讓
自己顯得更可憐而已。備考的時候,不一定會有人對自己好,不要連自己都不善待自己,
請學會苦中作樂。
最後我想要談談,我用甚麼心態來備考。要知道的是,這是一場「考試」,不是做法學研
究,所以應該把目標放在通過考試。換句話說,它是有「投機」的空間的,千萬不要在準
備考試的過程中鑽牛角尖,與其把大量的勞力時間精力投資在某個不是很了解、或是很艱
澀、偏門的爭點,倒不如放在整體的體系、觀念建構上。也就是說,不要為了一棵樹,放
棄一片森林,這是投資報酬率的問題,這也反應在我的讀書方法上。這不是說可以囫圇吞
棗、不求甚解,還是應該盡量追求念得扎實。
我想這可以從最低及格分數得到一點依據:一試部分滿分是600分,2020年的及格分數是3
70分,往年也差不多是這個分數上下。換句話說,就一試而言,只要把握三分之二的分數
(400分),就能夠通過了;而以律師二試而言,滿分是1000分,以選試勞社的及格分數4
87分為例(智財480.5分、財稅487.5分、海海485分),只要把握一半(400分門檻也是一
半)就好。至於要怎麼把握三分之二或一半,可以在各科之間調整,例如我的公法、刑事
法較好,就盡量在這些地方爭取分數,預留空間給不拿手的科目。
要再次強調,這絕對、絕對不是一個求知的好心態,而是準備考試的方法,不能用來做學
問。(我想這也是我準備研究所失利的原因吧)
3、 讀書計畫與時間安排
我是接近2月底開始準備考試,而且同時大四下學期還有10學分的課沒修完,是稍微倉促
的。我不是很確定越早開始準備、每天的讀書時間多寡跟上榜之間是不是正相關,不過我
想重要的還是怎麼規劃、安排時間,還有讀書的效率。
讀書計畫的規劃,我認為是非常重要的,它能確保一段時間內的讀書進度,且可以滾動式
地調整進度。這邊我想先區分長(以月為單位)、中(週)、短期(日)來分享。
長期部分,我分為三個階段如下:
(1) 打底期:2月底至7月底
這時期的目標是,把主要科目(公、刑、民、商)等都建立觀念與體系架構,以及提高對
「重要法條、釋字」的熟悉度。由於主要科目是一、二試都要考的,就時間的投資上,把
較多的時間投入到這些科目上,我認為是比較明智的。到了六月底大學畢業後,才開始把
一些二試會考的小科目(國公、國私、法倫、票據、強執、法英,不過我沒有全部都讀,
後面會再提到)加入每天的讀書計畫。
(2) 一試前:7月底至8月5日(8月8日一試)
這時期的目標是,熟悉一試的考試型態。由於一試是全選擇題,考題多是法條、實務見解
命題,且有機會出過去已經出過的考題,例如2020年的憲法第11題跟2018年的憲法第14題
考的一模一樣(真的是作答的當下看到都笑了…),因此,要做的是把歷年的一試考古題
練習過,掌握一試的出題方法,我自己是練2015~2019年份的。
(3) 二試前:9月中至10月中(10月17、18日二試)
因為一試成績不理想(徘徊在及格邊緣),我自己是知道一試成績確認及格後,才開始準
備二試(嚴重建議如果一試理想的話要提早準備啊!!!)。這時期的目標是,熟悉各個
爭點在申論題會怎麼樣包裝出題,這一樣是從考古題去熟悉。
中期部分,為了可以滾動式調整進度,我通常是每週日會安排隔週的讀書進度,由於我的
安排是在打底期的時候,把各主要科目都至少念過兩遍以上,所以如果我的民法進度落後
到可能不足以讓我讀過兩遍以上,那麼我就會選擇暫緩、甚至暫停刑法的進度安排(考研
時就有準備刑法,稍微有一點點本錢做這件事),把時間丟到民法上。(不過最後,我的
民商法一試還是爆炸了,笑死有夠爛)
短期部分,我原則上是依照「二試時的配分多寡」以及「對各科的熟練度」來分配時間,
因此我把主要科目分為四大組去安排,分別是「憲法、行政法」、「刑法、刑訴、民事身
分法」、「民事財產法、民訴」、「公司、證交、保險」,每天讀一組,六月底之後再把
小科放進去,組成每日「一大一小」的進度安排。並且,每天的進度安排上,大約會抓在
150~200頁左右,不以這樣的份量進行,難以讓我在打底期讀兩、三遍,至於為什麼要這
樣讀,後面會提到。再者,雖然前面提到,如果有較拿手的科目,可以在這些科目上盡量
爭取分數,預留空間給不拿手的,但是這不代表可以偏食不去讀那些不拿手的,從我的成
績也可以看到,我沒有特別突出的單科成績,但除了選試之外,每科都有拿到過半。
每天的時間安排上,要配合自己能保持專注的時間,這樣才能確保效率,這部分因人而異
,重要的是找到自己讀書的節奏就好。我個人原則上是每天都讀,只有在一些情況才會減
少讀書量或是不讀書。一天會讀4~6小時不等,並且使用番茄鐘工作法,讀30分鐘會休息
10~15分鐘,這是我比較能維持專注的節奏。作息上,我通常是接近中午起床,吃完第一
餐之後,如果下午沒課就從三點左右開始讀到5點半,6點去吃第二餐,晚上8點開始讀到1
1、12點,有時狀況好的話會加賽到1、2點來超前進度,然後洗澡、做休閒活動,3、4點
睡覺。這個作息老實說非常不健康(對考試或身體來說都是),因此嚴重建議安排一個比
較好的作息,最好要能配合考試時間(一試8點40分預備、二試7點40分預備)。
4、 讀書方法及寫作方法(配合二試)
開頭說過,我個人沒有補習,也沒有參加讀書會,所以我想先對於要不要補習、參加讀書
會講講自己的看法。
補習固然有它的好處(假設補習班老師都很認真):補習班能從「考試」的角度進行教學
,比較切合準備考試這個前提、隨時補充新的、重要的實務或學說見解,在資料的整理上
可以省下不少時間,但我認為它也有缺點:花大錢(對我而言,我社會底層)、太花時間
,如果一科有30堂課,一堂算2.5小時好了,律師考試科目很多,那麼就要花很多時間跟
補習班相處,即使是函授也是;如果是面授的話,還要考量車程時間,在時間大量被排擠
的前提下,除非是前一年先補習,之後再報考,否則能不能好好的準備考試,我個人是有
疑慮的。
參不參加讀書會,我想它的好處是(假設讀書會的成員都很認真):不孤單,有一群共進
的夥伴、有讀書上的問題可以互相支援,但因為我個人比較習慣依照自己的進度來讀書(
可以參考前面),SOLO也比較沒有壓力,而且也沒朋友,因此我個人是沒有參加讀書會的
。
由於律師的考科很多,如果要每一科都用準備研究所的強度去準備,說實在有點欠缺期待
可能性,而且自己也不是個苦讀派(看我的時間安排就知道),因此要怎麼樣在有限的時
間裡達到最高的效率,是我認為準備考試上最重要的,也就是說,要找到一個有效率的準
備考試的方法。除了前面提到的,找到自己的讀書節奏,我自己參考了佐藤大和的《【圖
解】狡猾的讀書法》一書(這本書有中譯且在各大書局都有賣,有興趣可以去翻一下)中
的一些方法,整理出一套我比較習慣的準備方法。
基本的出發點有二:「短時間內反覆接觸」、「使用關鍵詞句」,而第二點是第一點的實
現手段。針對第一點,我們在記憶的時候,通常是剛吸收完(可能是閱讀、或是聽別人說
)的當下印象最深刻,但是它會以很快的速度從腦海中消逝,因此常常會發生這樣的情況
:「花一個晚上把一個章節看完,結果讀完的時候已經忘了前面講甚麼」,也就是說,花
了很多時間卻收穫甚少。要改善這個情況,我的作法是透過短時間內的反覆接觸來增加印
象,這也是為什麼我安排在打底期的時候把每個科目都至少看過兩次以上的原因。而要能
增加對某一概念、爭點的印象,使用關鍵詞句是非常重要的,也就是說,這些關鍵詞句是
觸發印象的觸媒,看到它們我就能聯想起跟它對應或有關的概念、爭點,例如看到「對質
詰問」這個詞,我馬上想到的是「釋字582號解釋」、「至少一次、面對面、全方位挑戰
不利證人的機會」,然後接著再聯想到與之有關的「傳聞法則」,這些關鍵詞句我都可以
互相聯想,而這些都是在考試上可以丟出來的素材。透過這些關鍵詞句,就可以幫助我快
速的檢索那些出現在參考書上的概念、爭點,所以我看同一本書的速度,會一次比一次還
快一點。至於要如何選擇關鍵詞句,我的作法是選畫重點,通常這個重點會是一個名詞、
一段話等,這個工作部分會由你選擇的參考書的作者幫你完成(所以選擇好的、自己順眼
的參考書是重要的),例如他會加粗、底線等,如果沒有,就自己完成,而這就是個人挑
選關鍵詞句的功力了。我過去曾經看到有人畫重點把整頁文字都畫起來,???那幹嘛乾
脆都不要劃就好,嫌筆水太多?
再來,針對主要科目(公、刑、民、商),我讀書採取「點、線、面」循序漸進的方法。
點是個別的爭點,可能是對法條構成要件的解釋,然後衍伸出實務(最高法院判決、釋字
)、學說見解,而線是體系架構。
以正當防衛客觀情況「現在不法侵害」的「現在」這個要件為例,基本的見解有「著手說
(未遂階段說)」、「有效防衛說」兩說;線則是,上面這個爭點會出現在討論能否成立
正當防衛的情況,而正當防衛在刑法的審查體系(三階層)中,是在違法性進行討論,又
討論違法性的前提,必須是構成要件已經該當了。
對於「點、線」的準備,是打底期的重點,並能同時應付一試,因為一試是全選擇,而且
又都是以法條、實務見解來命題,因此不需要構築自己的論述,而是看到特定關鍵字就能
回想
。另外,對於個別爭點,嚴重建議如果有能力的話,在打底期就先建立好自己的立場並準
備論述(支持或反對),不要等到考試時再臨場決定,而律師二試也不用像一些研究所考
試那樣,非得採取甚麼立場不可,只要言之成理、論理一貫,我想應該都可以自由發揮。
「面」則是準備二試時的重點,也就是熟悉個別爭點在考題中可能以怎麼樣的文句包裝(
透過考古題),然後要怎麼把點、線鋪排到考卷上面,這就涉及到考試時的寫作方法了。
這套方法的具體實現上,「點、線」主要透過參考書,除非沒有我喜歡的參考書才會去讀
教科書。選擇參考書的原因是,現在很多參考書的作者都很認真,會盡可能的網羅各式爭
點、整理相關的實務、學說見解,並且會繪製一些體系圖來幫助讀者理解、建立架構,從
而就不需要再自己去尋找這些見解的出處,大幅度減少整理的時間,但如果是教科書就比
較沒有這些功能。不是說教科書不重要,我認為讀教科書還是有其必要,不過那是大學時
代要做的事,回到前面說的,現在是在準備考試,而大多數的參考書本來就是考試取向,
因此選擇參考書我認為是比較明智的。此外,我會把個別爭點筆記在分科六法對應的條文
上,並把個別見解的推論過程與結論濃縮到考試寫得出來的程度,之後就能夠透過分科六
法來快速複習爭點。
最後,「點」的準備上,請以國家考試常出現的為優先,畢竟這很直觀地說明了它們受到
出題者的喜愛,要通過考試本來就是投其所好,至於要怎麼判斷是不是常出現的「點」,
我個人是看我使用的六法上,出版社對個別條文在國家考試出現的標記次數來決定。
「面」則主要透過解題書,解題書的功能非常明確,就是熟悉、練習考古題,知道某個爭
點會怎麼考出來,也就是說,看解題書的目的在於「培養審題意識」。除非是在考場上遇
到從來沒有出現過的題目,否則看過考古題絕對對於考試有幫助,而我看解題書時,並沒
有跟著把每道題目都練習過(畢竟9月中才開始準備,時間上不允許我這麼做),只要知
道爭點出法、掌握答題架構即可。需要特別說一下的是,解題書的擬答,並非答題上的絕
對指引,要知道能寫、敢寫解題書的作者,通常都是該科目的上忍、強者,所以並不需要
要求自己一定要寫到跟作者一樣的答題深度,先要尋求的重點是答題的大方向、架構有掌
握住,再尋求加深答題深度;並且,解題書的擬答也有可能解錯(例如薏偉在2020年版的
民訴解題書就自認前面的版次有解錯),所以如果當自己對某題目的心證跟作者不一樣時
(不是指見解的不一樣,而是答題方向上的不一樣),不彷跟朋友討論、找老師指教,甚
至直接找作者(滿多作者對於考生都滿樂於幫忙的,不過要記得禮貌啊!!!人家沒有欠
我們!!!);最後,有些解題書的字數非常爆炸,並不是考試時可能寫得出來的字數,
以我來說,極限操作的手速下半個小時最多也就6、700字左右(而且字跡像被火車撞到一
樣不堪入目),因此我對於解題書的答題篇幅,通常也都是參考而已。我在今年的二試,
一題100分的題目,大部分用3、4面就處理完了,只有刑事法第一題寫到第5面的一半左右
,然後在考場上耍了一點小手斷。因此還是那句老話,重點是對答題的方向、架構有所掌
握。
至於要不要額外去閱讀學者文章,我個人認為,先把打底做好比較重要,那些是用來錦上
添花的;並且,前面有提到,很多參考書的作者都滿認真的,會整理比較新近的學說見解
,因此準備考試時挑選比較新版次的參考書,多少可以彌補上這點;此外,臺灣認真從事
研究工作的法律學者何其多,怎麼設定要閱讀的範圍也有困難,當然有些補習班會出一些
甚麼文章班三小的,挑選的文章範圍基本上不脫頂大或可能出國家考試的學者文章,所以
如果行有餘力、財力允許的話,我想應該也不失為一個選擇。
針對一試才考的小科目(國公、國私、法倫、票據、強執、法英),由於只有一試才考,
又是全選擇題,答題重點在法條、實務見解,因此不要花太多時間在這些科目的準備上,
甚至有些科目是可以棄保的。以我個人為例,雖然除了法英的其他小科目在大學時期都有
修過課,但大部分都已經還給老師了,在時間有限的情況下,我並沒有針對這些科目另外
買參考書來看,而是跟學姊借前一年(2019年)的一試總複習講義來看(Hakka Man)。
有些小科目可以稍微把握的,我認為是國私、法倫兩科,國私都是法條命題,而且有一定
的邏輯,記憶上滿簡單的,這科有多香相信過去有很多前輩說過了;而法倫,依經驗法則
,選那個看起來最高道德標準的答案基本上就八九不離十了(不過我有點道德淪喪,15題
只對6題…)。我完全棄保沒準備的科目是法倫、票據、法英,這部分就可以視個人情況
來決定。
另外二試還有考國文、選試科目。我完全沒有準備國文,但今年滿幸運的是,我在考國文
的前一節休息時間,由監考人員陪著去保健中心,路上跟監考人員有聊到我自己過去的事
情,然後國文第二題就考了,直接把聊天內容寫到考卷上XD。選試科目,我是從9月中的
時候才開始準備,而且分數極醜,就不多說了。
法科考試的寫作上,首先,三段論法的操作是基礎而必要的,要考律師二試卻不知道怎麼
操作三段論法,說難聽的,我不認為有考上的可能,這就仰賴平常的功力累積了,如果不
知道怎麼操作三段論法,可以透過閱讀解題書來模仿、學習。再者,由於答題時間有限,
改題者的閱卷時間也有限(具體改一題要多久我看過好多版本,從30秒到3分鐘都有,但
總而言之,改題者快速閱覽應該是可預見的),因此答題上要追求彈無虛發,沒有必要檢
驗的就不需要特別開標檢驗了,而這建立在審題意識之上。並且,除了文字簡潔、精確之
外,在引述實務、學說見解的時候,也只要寫出要旨即可,也就是前面提到的,把個別見
解的推論過程與結論用自己的話濃縮到可以在考試寫出來的程度,這仰賴平常的功力累積
。以我個人的經驗而言,只要寫到重點(打到爭點),分數都不會太差,不需要長篇大論
,只有在行有餘力而情況允許、或是決定棄保(例如對第一題的審題出現問題,看不出爭
點在哪,決定從第二題開始寫)的情況下,就可以加深論述深度來爭取分數。此外,由於
律師考試會要考生附具個人見解,因此平時就確定、準備好的立場及論述,就能夠派上用
場了,通常情況下,學說見解的提出都是要批判實務或其他見解,所以如果真的想不到論
述的話,在前面鋪墊見解爭議的時候,就不要寫到對個別見解的批判,把這部分放到個人
意見來寫也不失為一種方法。最後,我個人會盡量避開那些筆劃多的字,比如要表達自己
意見的時候,我會用「本文認為」,而不是「學生認為」、「管見認為」,或是推到結論
的時候,會用「綜上」、「故」、「是以」(看哪個用詞比較符合脈絡),而不是「據上
所述」,基本上不會有甚麼考試上的不利益。
一試的準備上,我個人是透過2015~2019年份的考古題來熟悉題型,並且計時、好好的
檢討錯的、不確定的題目的每個選項。說真的在練考古題的那兩個禮拜,覺得自己變得有
點笨,就像我大學的恩師高老師說的,用選擇題考法科,只要買題庫回家練習,成績都不
會太差,但那不一定能反應出學生真正的程度。話雖如此,我的一試也就低空飛過及格門
檻而已,也沒甚麼資格多說甚麼。至於二試,我個人是只讀解題書,目的就是增加對爭點
的熟悉度(審題意識),只有遇到不熟悉的概念或爭點,才會去翻自己的分科六法上作的
筆記或是參考書來加深印象。
5、 使用書單
首先要說一下的是,從不補習的角度來說,準備考試時「好書」是必要的,實力的累積主
要就依靠這個,不過書的好壞,最主要還是看個人喜好,頻率對得上比較重要,因此建議
自己去書局稍微翻閱、試讀來感受,這也是為什麼我把這部分放在準備考試上重要性最後
面的。不過也不用太擔心,基本上敢寫教科書或參考書且有口碑的,不是影就是上忍,且
市面上書籍很多,要挑到自己喜歡的沒那麼難。
這部分我原則上只列出我在準備律師考試期間有使用的,且只列出主要科目及選試,並區
分為打底書、解題書及其他(有的話),之後說明個人的使用感想(如果沒有感想就會省
略)。
如果有推薦的話,會用(推)來表示;特別推薦的話,用(特推)來表示。
(1) 憲法:
1. 打底書:李澤2018年正課講義(感謝學長出借,Hakka Man)
2. 解題書:姚明,憲法題型破解,2020年(推)
題型收錄完整,不論是基本權利或是權力分立都有,且有附上大量的基本概念說明、體系
圖表、答題模型,不論是對於複習還是解題來說都很有幫助。
(2) 行政法
1. 打底書:李澤2018年正課講義(感謝學長出借,Hakka Man)
2. 解題書:周董、周凌,行政法題型破解,2020年
(3) 刑法
首先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刑事法的打底,是我在準備研究所時完成的,所以在準備律師考
試的打底期,並沒有把太多時間放在刑事法上面(報應就是成績普通而已)。
1. 打底書:王皇玉老師,刑法總則,2019年(推);盧映潔老師,刑法分則新論,2019
年(特推)
王老師的教科書用語淺白,對於刑法總則的基本概念跟重要爭點都有介紹;盧老師的刑分
,著重在臺灣的實務、學說見解,對於比較法就比較少著墨,對於各個刑分條文都有說明
,各種爭點也都有網羅到,堪稱刑分的辭典。以上兩本不論是作為入門書或打底書都非常
適合。
2. 解題書:李允呈,與刑法有約解題趣 總則篇、分則篇,2017年(推)
優點是各類科考試的題目都有蒐集,對於考試的爭點幾乎沒有漏掉;缺點是兩大本有夠厚
,且有些地方很剪貼(兩道題目擬答相同),總覺得有點浪費紙張。
3. 其他:周易,就是這本刑法總則體系+解題書,2019年;周易,就是這本刑法分則體系
+解題書,2019年
主要是拿來快速複習用,因為有刑法的基本底子了,在讀的時候滿快的。這兩本的優點是
介紹清楚、附有體系圖表來加深理解、對較新近的學說也有整理。
(4) 刑事訴訟法
由於對刑訴比較不拿手,打底期還是有稍微看一下。
1. 打底書:黃博彥(黎律師),刑事訴訟法研析(上、下),2018年(推)
概念介紹清楚,體系、表格整理豐富,對重要爭點的相關見解都有整理,以一本考用書來
說很好用。
2. 解題書:黃博彥(黎律師),Mr.Fox的刑事訴訟法實戰解題書,2018年
(5) 民事財產法
1. 打底書:李淑明,民法總則,2016年;張志朋律師,民法債編I,2016年;張志朋律師
,民法債編II,2019年;張志朋律師,民法物權,2017年。
2. 解題書:林政豪律師,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2020年(特推);張璐,債法題型
破解,2018年(母親節快樂,推爆);唐浩,物權法題型破解,2019年
林政豪的民總解題書,題目收錄非常豐富,爭點不會遺漏,而且每個章節前還有概念的速
覽,拿來複習、準備二試很有幫助,此外他在考試上的三段論法操作,是我個人看過最精
緻的,如果對於三段論法的操作不是那麼熟悉的,很推薦參考他的寫作方法。
張璐的債法解題書,是我心目中完美的解題書應該要有的樣子。一開始先教讀者應該怎麼
寫作,不只是民法,也可以套用到其他科目,非常受用;如何審題是我認為一本解題書最
重要的功能,畢竟要能表現在考卷上,要先能看出出題者想要考甚麼,而他審題的那個清
晰跟細膩度,只能用「啊嘶」來形容,有夠香,配上他很口語的文字說明,彷彿腦海裡住
著一個張璐;他的擬答字數對一般人來說應該還在有辦法寫得出的範圍;他在一些爭點上
提供的論述,不罐頭且有說服力,很直接影響我的作答,例如今年的民法第一題考到違章
建築,我就很直接地複製了他的論述,以一個民法苦手來說,已經收穫了我個人可以接受
的分數了。
(6) 民事身分法
1. 打底書:林秀雄,親屬法講義,2016年(推);林秀雄,繼承法講義,2017年(推)
林秀雄老師的教科書我個人認為滿特別的,比較像是沒有補習班式排版的參考書(?,基
本上蒐羅整理了臺灣身分法大家的見解,也有提出他個人的意見。現在來看,林秀雄老師
的見解也可以說是考試上的安全牌。
2. 解題書:輕愉,這是一本身分法解題書,2019年(推)
3. 其他:袁翟,老師開講 民法(親屬、繼承),2019年(推)
這本書我沒有看完,原因是我認為它比較適合對身分法的一些制度有基礎概念的時候再來
讀,而我為了打底,還是決定從林秀雄老師的書開始,不過不礙於我推薦這本書。它的優
點在於,每個章節後面都會附題目,讀完一個段落後可以即時練習;整理很多死人骨頭的
實務見解;整體的架構感很強,讀起來見樹又見林;會補充比較新近的學說,作為一本考
試用書來說非常優秀。又作者說今年有針對這本書認真改版,包含更好讀的文字以及比較
清楚的學者的論理過程,可以期待一下。(業配感好像有點重?)
(7) 民事訴訟法
1. 打底書:喬律師,民事訴訟法(上、下),2018年、2019年
2. 解題書:薏偉,這是一本民事訴訟法解題書(進階篇),2020年(推)
(8) 商事法(公司、證交、保險)
1. 打底書:劉連煜,現代公司法,2018年;高宇,就是這本保險法體系+解題書,2019年
(推);一群,證券交易法體系書,2019年(感謝作者贈書,Hakka Man)(特推)
高宇的保險法參考書,作為一本考用書來說我覺得非常優秀,保險法有明顯的學說體系上
的差異(大陸法系VS英美法系),而這本書把兩大派主要起爭議的地方介紹的非常清楚,
而且文字很接近口語,非常好閱讀。
一群的證交參考書,撇除私心,是我心目中很理想的參考書的樣子。作為一本考試用書,
這本書把制度的基本概念介紹得很清楚、基礎爭點也都有整理,而且文字非常口語又不拖
泥帶水,彷彿就像作者本人在我耳邊吹氣(?,加上內容的編寫上大量使用表格,連重要
條文的要件也用表格來整理,非常一目瞭然。大學時期就是商法苦手的我,可以說我的證
交法是靠這本書救起來的,它很實質的拯救了我的分數,以25分拿到14.5分來說,已經很
讓我滿意了。
2. 解題書:蕭雄、雋婕,老師解題 商事法(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保險法),2020年
(9) 勞動社會法
李毅、辰翊,勞動社會法爭點解讀,2017年(感謝學長贈書,Hakka Man)
(10) 其他
1. 來勝分科六法(公法、刑事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商事法),2020年(只有刑事法
是2019年版次)
基本上每家的分科六法大同小異。我使用分科六法是因為,通常上面會附上一些重要的概
念解說跟實務見解,這可以很大幅度的減少自己需要額外筆記的時間,只要把一些上面沒
有的補上去就可以了,而且不會太厚。缺點(每家都一樣)就是字有夠小,強烈呼籲有出
分科六法的各出版社顧及考生的眼睛健康,出一頁A5大小、10~12號字的老花版分科六法
。
2. 林正豪律師,正好的民法選擇題,2020年(感謝作者贈書,Hakka Man)(推)
一直到一試前,我的民法一直都沒有準備的很順利,因為可以細分為很多小科目(總則、
債總、債各、物權、親屬、繼承),而大學時沒學好,一些基礎觀念很不扎實。剛好因緣
際會地收到這本書,想說就從考試功利的心態試試,先把一試考過再說,就在打底期的後
段加入這本書。這本書的價值在於,除了可以用來練習題目之外,它對每個題目也都有很
詳細的解析,可以達到順便複習的效果,相信如果沒有這本書,我的民法會爛到連一試都
過不了,如果行有餘力的話,可以考慮看看。
6、 後記
放榜的當下,我人正在往海邊的路上,因為不論結果如何,人在海邊都很方便XD。幸好放
榜時結果是好的,也一掃自己自研究所考試以來的心理陰霾。
雖然如此,心中除了替自己高興之外,還是有點扼腕的感覺。這樣說可能有點矯情,但我
相信有些同學、考生非常認真,程度也很好,卻沒能出現在榜單上,彷彿人生因為考試停
住了,因此我總用倖存來形容自己今年的處境。我不認為我沒有努力過,而我也很想相信
不努力一定不會有好結果,但結果上還是會讓我懷疑這點。只希望,那些未來要再投入考
試的人們,能夠堅強下去,也期望自己能保持堅毅與溫柔,在身邊的人們快掉落的時候接
住他們,並永遠在高牆與雞蛋之間,選擇雞蛋的那一邊。
最後,親愛的考選部母親節快樂,甚麼時候要把400分門檻拿掉?
--
Tags:
考試
All Comments
By David
at 2020-12-22T19:42
at 2020-12-22T19:42
By Sarah
at 2020-12-25T20:46
at 2020-12-25T20:46
By Lucy
at 2020-12-30T11:41
at 2020-12-30T11:41
By Edward Lewis
at 2020-12-31T11:07
at 2020-12-31T11:07
By Jack
at 2021-01-02T22:02
at 2021-01-02T22:02
By Jack
at 2021-01-07T08:04
at 2021-01-07T08:04
By Rachel
at 2021-01-07T15:57
at 2021-01-07T15:57
By Bennie
at 2021-01-08T09:16
at 2021-01-08T09:16
By Steve
at 2021-01-13T07:50
at 2021-01-13T07:50
By Liam
at 2021-01-15T23:30
at 2021-01-15T23:30
By Adele
at 2021-01-16T01:56
at 2021-01-16T01:56
By Dorothy
at 2021-01-16T04:02
at 2021-01-16T04:02
By Ophelia
at 2021-01-20T13:55
at 2021-01-20T13:55
By Kristin
at 2021-01-24T02:43
at 2021-01-24T02:43
By Victoria
at 2021-01-26T05:00
at 2021-01-26T05:00
By Mason
at 2021-01-27T08:22
at 2021-01-27T08:22
By Oliver
at 2021-02-01T02:40
at 2021-02-01T02:40
By Valerie
at 2021-02-02T21:16
at 2021-02-02T21:16
By Elizabeth
at 2021-02-03T20:53
at 2021-02-03T20:53
By Genevieve
at 2021-02-08T01:21
at 2021-02-08T01:21
By Bennie
at 2021-02-12T05:12
at 2021-02-12T05:12
By Cara
at 2021-02-15T13:03
at 2021-02-15T13:03
By John
at 2021-02-19T16:03
at 2021-02-19T16:03
By George
at 2021-02-24T07:41
at 2021-02-24T07:41
By Brianna
at 2021-02-28T08:19
at 2021-02-28T08:19
By Ula
at 2021-02-28T16:41
at 2021-02-28T16:41
By David
at 2021-03-03T09:10
at 2021-03-03T09:10
By Gilbert
at 2021-03-03T13:11
at 2021-03-03T13:11
By Todd Johnson
at 2021-03-04T15:00
at 2021-03-04T15:00
By Iris
at 2021-03-06T02:39
at 2021-03-06T02:39
By Queena
at 2021-03-10T15:11
at 2021-03-10T15:11
By Olivia
at 2021-03-14T06:35
at 2021-03-14T06:35
By Lucy
at 2021-03-18T15:38
at 2021-03-18T15:38
Related Posts
民訴 蘇試/明台大/宋定翔/薏偉 的選擇
By Oliver
at 2020-12-18T20:53
at 2020-12-18T20:53
民法張台大/李淑明/宋定翔/賴川/袁翟
By Tom
at 2020-12-18T20:43
at 2020-12-18T20:43
109年非本科系律師及司法官二試上榜心得
By Zora
at 2020-12-18T18:39
at 2020-12-18T18:39
國考就像敲石頭——非本科109律師上榜心(代PO)
By James
at 2020-12-18T08:57
at 2020-12-18T08:57
提供三年份課程的補習班
By Liam
at 2020-12-17T19:52
at 2020-12-17T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