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應該被人肉的是這篇文章作者的妻子的公司
開一個23k的價碼給一個在台北永春租房子的人
不是要她好幾年存不到錢嗎?
22k政策之前從來沒聽過有台灣人拿這個數字,最低也只是26000-28000打工仔
還去做這種工作真的是頭腦有洞
※ 引述《AQUAWATERS (EASON與我常在)》之銘言:
: 為什麼不回家鄉工作?
: 有時候也要考慮科系問題
: 某些科系在台北就是比較多機會
: 甚至只有台北有機會
: 某科系同樣搜尋條件
: 台北98筆 台中24筆 高雄24筆
: 畢業後不走本科系就算了
: 但如果是因為興趣才唸的科系畢業也想繼續做
: 那當然只能LP捏著在台北領低薪啊
: 批這點有點太理所當然了
: 好吧 可能窮人沒有資格找工作考慮興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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