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為爭取22K~23K 北上租屋 這未免...
就算過試用期 能漲到28~30K? 未知數~
(勞基法沒所謂試用期這回事 順帶一提 )
8K房租 占掉可支配所的約三成五~三成八
食:4k (每日約133)
衣:1k (日用品雜支)
住:9k (含水電)
行:2k (每日通勤含假日回台中+手機等通訊)
育:0k
樂:1k (含假日食行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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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k (住的部分占必要支出五成二)
23k-17k= 6k 可運用 約兩成六<=在無風險狀態 (不生病..等)
如果產生其他費用 月光光機率很大(額外保險費 學貸)
正常人大概可以存3-4k 只能過得很簡單....
低於30k 房租只要吃掉 兩成五~三成的薪資所的 沒必要考慮離鄉工作
萬一做不到一年 還有產生房租押金拿不回風險~
說實在 22k 北上 能學到什麼寶貴經驗?(除非企業出名到不可思議地步)
企業事請你來做事 不是來學經驗 通常都會逼你越快上手 分擔工作
以一般來說 會以 22k 代表取代性很高~~
總結:回家找工作實在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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