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懷孕初期朋友找我去新創公司,
因為新創公司那個職務之前沒人做過,
公司規模小要準備一個職代也不容易,
當時跟老闆說不會育嬰假,
進去上班的時間點是懷孕五個月。
懷孕六個月的時候就速速找好保母
產假結束送托,
原本一切都那麼剛好但保母卻在兩週後說他不帶我兒子,
本來就無後援,臨時也找不到托嬰,
只好跟老闆說明需要先在家帶小孩等托嬰有名額,
老闆當時也是很挺,三個月後終於順利送托,
一年多之後公司財務出現危機開始欠薪,
我撐了一陣,再撐下去會沒錢養小孩就又換工作了。
雖然後面還有一堆打官司等鳥事,
但我沒後悔去新創公司,
因為新創比我之前一份的薪水好,
加上新公司才有系統導入的專案讓我當戰績,
後來找工作也有因此拉高薪水,
這都是我留在原本公司達不到的。
因此建議你選1,
但最好先準備後援,以及確認工作強度不會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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