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是鼓起勇氣用問的好了...今年...我37歲了...從小.家庭很混亂.繼父幾乎天天暴力相待.連他自己小孩(同母異父的弟妹)他也一樣....母親在繼父虐待之下.不得已被繼父迫酒店上班(母親跟繼父在我小6時離婚.子女監護權在繼父這)後來我也有了去酒店上班的念頭...跟母親商量後.反正我也念不下書.一同走入了這行業.酒店小姐..(那時16-7歲...)認識了幾個對我不錯的對象.我選擇了一個其貌不揚.卻把我當公主般呵護的人.對我超級超級好的.從此離開了酒店.我那�
37歲的無助與徬徨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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