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薪資內部未調漲 - 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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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薪資內部未調漲,員工去檢舉勞工局的也在15日後去該門市證實了,未調整薪資+未投保勞健保該名店長對這名仗義檢舉的員工提出了『監守自盜』他宣稱,該名員工拿店內報廢,未經過他同意因此想以這點告他,讓他站不住腳請問依照法律來說這兩點,哪者會成立?在處罰上最為嚴重?以及這名員工檢舉為何勞工局未替他保密?謝謝...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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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avatarJacky2007-09-06
請他提出監守自盜的證據看看妳們有沒有人可以幫他作證依照法律來說未調整薪資+未投保勞健保這是成立的你要先舉證就是到勞保局去調你的投保明細很快大概五分鐘就好如果上面沒有投保紀錄7-11就倒大霉了可先至勞工局協商因為要檢舉的話一定要具名如果談不攏可以要求勞工局對7-11勞動檢查這樣可以讓他賠很多錢光勞健保就要賠很多了整各勞動檢查完幾十萬跑不掉至於監守自盜,請對方拿出證據如果無法舉證根本沒用的嚇嚇妳們而已...Showmore
Regina avatarRegina2007-09-05
1、您工作的7-11一定是加盟店,所以才會有這種問題,您可以直接向7-11總公司檢舉這家店,當然您要拿到您的出勤表及薪資單,向總公司檢舉之後,總公司會來調查是否屬實,如果是的話,嚴重一點會被總公司收回該店的經營權!2、拿報廢的商品,您可以問一下,其它的門市是否也一樣有拿,如果有的話,就可以請對方出面幫您澄清是店長口頭上允諾的!但我想很難會有人會出來幫您的,因為怕丟工作!3、店長宣稱該名員工拿店內報廢品,請店長『�
Poppy avatarPoppy2007-09-05
上面的大大說的很清楚了雙方是要出面才能把問題釐清分明的未調整薪資+未投保勞健保是成立的監守自盜則是他默許的行為大家都知道"抓小偷要在第一時間內抓才算數"您看他提的證據可能是"很久以前的錄影帶"那只能當參考...Showmore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07-09-02
記得.勞基法第74條規定...雇主不得對申訴之勞工.做出不利的處分....這是勞基法第74條的規定...請大家告訴大家.因為你們7-11的問題非常多.但是均不敢出面檢舉.檢舉是要具名的.所以不是勞工局不保密.因為勞資協調會議時.勞資雙方都要出現的...只是你們都不會主張保護自己的條文....所以才請你們口耳相傳.先讓店長舉證.最好還到法院提告....如果證據不足的話.再讓總公司上頻果日報....理由是..秋後算帳.請你那一位同事帶著勞工局的會議記錄.勞資糾紛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