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過年薪資 - 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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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7-11上班,可是店內資深員工都說過年沒有雙倍薪水,依照勞基法來說過年初一到初三上班不是都應該要有雙倍薪水嗎?我們領錢是分兩次領,例如一月份薪水就要等到二月十五號和二月二十九號,當然剛進去的話等於薪水被扣留四十五天,若二月份薪資到沒有註明雙倍薪水是否可以向勞保局提出申訴?還是要先跟加盟主說明?(上班超商是加盟的)而且薪資分兩次領真的很麻煩,所用的支出也很難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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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2-02-04
依勞基法規定因為除夕~初三是法定假日如果這幾天要上班必須給予雙倍薪水沒給的話你就有權力控訴店長而我們加盟店是統一是每個月5號發薪水絕對不會分2次如果你是剛進去到5號一樣也可以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