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偷竊問題 - 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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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朋友打工的7-11捉到小偷阿~結果他們店長說要罰一百倍之類的~橋到後來好像是賠3000元而已但是店長有叫他寫姓名電話住址好像是要等他拿錢來~不然就要報警這樣子以後他還可以去7-11打工嗎??還是那個店長會申報7-11總部阿!感覺7-11蠻亂的~也沒有像想像中那嚜有制度每一間店的店長好像是參差不齊不知道為什麼還是一堆人愛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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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 avatarAndrew2007-10-28
正常的話因該要看他偷了什麼東西....沒那麼誇張到100倍...能偷的東西單價也不是很高....高單的東西大部分在櫃檯裡面..因該要先報警才是....如果那個店長是抓到之後叫他付3000中飽私囊的話...那人以後還是可以去7-11打工阿==因為沒人知道店長參差不齊這倒是真的...有得很不錯有的就隨便做做大家都喜歡7-11有很多因素吧1.至少每間店內品質有一定的水準...就算偏遠地區的也比普通巨蛋好2.他是統一企業的也是全台最知名最大的便利超商3.裡面有賣很多的��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07-10-25
其實我覺得法律是站在保護群眾的但是警察有時也是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因為偷竊本來就是很糟糕的事情偷竊是趁著別人不注意時竊取別人的財物如果對偷竊者不能施以教訓如果對於家裡沒飯吃或者不懂事的年輕人不能給予管教或者通知家人朋友不能給予一次機會讓他回改就送依法送法辦那麼是不是也太殘酷了點?所以私下和解賠償問題人家爽就好了如果不爽覺得賠個幾千元太多了根本就不知道悔悟不知道偷竊是造成人家多大的麻煩的話人人都去告��
Delia avatarDelia2007-10-29
那個店長的行為可能會構成刑法的恐嚇取財罪(346)(叫那個小偷先生告那個店長吧,可以看好戲囉).如果小偷先生被抓到之後,店家並未提起告訴,則因無任何的刑事記錄留下,7-11總公司是不可能知道這件事的發生,既然不知道該事件的存在,則該小偷先生即使是日後向7-11應徵,當然也不會因為這件事而遭拒.2007-10-2514:36:14補充:犯了罪固然是應受到合理之處罰,但倘若人人都以他人的犯罪行為而要求對方承擔顯不合理的給付,則合法之訴訟手段將淪為他人犯罪之工�
Una avatarUna2007-10-29
看不懂耶?是你朋友抓到小偷還是你朋友本身是小偷?為什麼不能去打工了?=="其實罰錢這樣也好像不可以耶~~上次有一個小朋友偷東西被罰5000元結果店員還被家長告咧~~~必竟是加盟店為多~~有錢就可以當店長~~雖然有上過7-11的課但是做生意還是看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