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7-117-11實習工作 - 工作Edith · 2012-02-0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今年滿16我在7-11實習進去他跟我說1小時98沒有簽合約.沒有打卡每天幾乎都做超過10小時早上7點到3點下班他們一直叫我做幾乎都拖到5點才下班也沒有加班費後來覺得太累了請辭了做了13天多這樣領的到新水嗎他說要扣我3天的錢這樣合理嗎?工作7-11All CommentsOlivia2012-02-06韋智版大你好...一.工資勞動基準法第21條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自101年1月1日起調整為每月18,780元,每小時103元)是以~~工資1小時98元已違反上開規定,可向雇主追溯工資差額每小時五元,但工資1小時98元是屬於101/01/01之前,則剛好符合勞基法規定時薪98元.二.加班費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工於休假日(或37條之國定例假日)工作,工資應加倍發給,超過八小時部分,應依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Joseph2012-02-03做一天給一天不給打電話給統一總公司扣錢申訴勞工局讓他們罰錢Related Posts新楓之谷僧侶87等未3轉7-11過年薪資新年轉職宮廟抽籤(煩詳解)15點請問專業人士,問2012-2013運勢、工作新楓之谷-密咒問題(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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