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加盟店打工(1)晚班的東西被偷結果只叫我ㄧ個人付錢可是當班的明明是兩個人卻只叫我ㄧ個人上班前去看監視器結果什麼也沒看到可是東西就是有少還是要我賠而另一位是年紀比較大的阿姨所以那位阿姨就沒事而且賠不是扣薪資他以逃避勞基法不得扣薪資而直接叫我買了10幾杯咖啡當做賠錢這樣合理嗎(2)同樣是東西被偷看監視器明明是3個人同時站在櫃檯講話的同時東西被偷店長也只叫我ㄧ個人上班前下班後留下來擦貨架上班前下班後的時間不算在
7-11店長以賠錢代替扣薪問題 - 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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