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傍晚我家女兒放學時途經湖口鄉火車站附近的位在轉角的˙7-11被他們設置在路邊的禁止停車鐵製立牌絆倒當時路障竟然是與馬路垂直方向橫擺的(事後可能被擺成平行在路邊了)當時直接往前仆兩隻手掌都擦傷少掉兩塊皮也腫起來了店家竟然沒有人出來關心女兒回家後告訴我這件事我很心疼先幫她擦藥然後打了110報案警察通知我到現場我到了現場很清楚看見當時跌倒在地上的擦痕也可以發現當時路障的確是擺在馬路上只是已經被人移動過位置放到馬�
7-11門口的路邊設置路障致使人跌倒該如何要他們負責? - 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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