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點數兌換問題 - 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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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7-11買了8罐寶特瓶飲料(17*8=136)1個麵包(1*22=22),加起來是(136+22=158),店員給我4點KITTY點數,請問一下這樣對不對????(廣告是說:消費滿77元,內含任寶特瓶飲料『加送』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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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avatarDavid2007-10-25
其實上面的回答都很正確但是版主的小小筆誤影響可能很大所以要糾正一下不是消費滿77元,內含任寶特瓶飲料『加送』一點而是消費滿77元,內含任兩瓶寶特瓶飲料才有『加送』一點所以版主買了8罐寶特瓶飲料就等於是可以拿4張點數因為兩瓶可以拿一張嘛!八瓶當然可以拿四張前提是要先消費滿77元才有加送那麼版主買的金額是158元基本上就有兩點了加上加送的四點應該總數會有六點還有錯誤的是那位店員喔77元最多送到2點.....是在點什麼看不太懂是�
Ida avatarIda2007-10-22
没錯啊!消費滿77元,內含兩瓶寶特瓶飲料以上『加送』一點,等於你每消費77元,內含兩瓶寶特瓶飲料就有二點,那你消費了兩個77元含寶特瓶飲料,所以有四點。
Necoo avatarNecoo2007-10-25
哈囉你好這樣似乎不太對158元本身就有2點加上你買了8罐寶特瓶飲料8/2=44+2=6總共應該是6點如果發票上面是刷4點那你可以拿發票給店員請他再補給你如果發票上面是刷6點的話那下次可能就要注意一點再跟店員反應2007-10-2200:56:51補充:去別間應該是要不回來.....因為在那間店消費應該就只能在那間店拿那你可以去跟他要回來他是真的送錯了如果店員態度好的話你可以委婉的跟他說態度真的不好的話可以客訴的!!如果你真的很在意點數的話再去試看看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