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為正在設立中之a固網公司發起人
可認購股份兩百萬股,某甲將認購二十萬
股之權利讓與乙,並與a公司之其他發起
人取的共識,由某乙直接填寫認股書,
使某乙成為發起人,某乙則支付某甲
四十萬元作為轉讓權利金
高點邱律師是認為這是投資契約,所以受證交法規範
另一間學稔題型破解則是從股條是否適用證交法去解題
這題用股條去解沒有太大問題,不過有疑問的是是否有成立投資契約的空間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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