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年民法司法官第二題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問題]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我大概簡述題目內容

某甲跟某乙先訂立了使用借貸契約(依佔有改定交付)

後某甲又與丁就同一物訂立贈與契約並且已交付該物

問乙對丁得為如何的主張...



我在高點的網站擬答上看到

甲與乙的使用借貸契約有涉及該物的所有權移轉...

這部分是不是錯了啊?我記得使用借貸不需要移轉所有權吧?

然後第二個問題是

擬答最後說因為贈與契約為無償

故即便丁為善意取得

也可以類推適用民法183條來突破948的規定對丁請求

這個見解可採嗎?(我的書上沒寫~想說卻認一下)

--

All Comments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4-11-06
使用借貸通說好像不能像租賃一樣物權化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4-11-07
有償有權處分直接適用183,無償無權處分類推183
Callum avatarCallum2014-11-11
打錯,有償無權處分直接適用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