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郵政法規一題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97年第25題
某甲交寄代收貨價包裹一件重6公斤,報明價值5000元,交付普通資費100元、回執費9元
、代收貨價服務費30元、報值費20元,合計郵資159元,該包裹於運遞途中因郵局之過失致
遺失時,郵局應補償某甲該件5000元外,並應退還郵資若干元?
1. 109元 2.139元 3.149元 4.159元

正解為2.139元

但我想問第26題
同上題案例,該包裹如係一般附回執之國內普通包裹(非代收貨價、未報值),於運途之中
因郵局過失致遺失時,郵局應支付某甲補償金若干元?
1.575元 2.575+100+9=684元 3.865元 4.865+100+9=974元

正解為3.865元


請問各位
我認為是答案是4
根據郵件處理規則第67條:保價郵件、報值或掛號包裹全部遺失、被竊或毀損應予補償者,
於給與補償金時,並退還其郵資

根據第26題之敘述,這樣是不是還要再退還郵資100+9元呢?

麻煩各位解答我的疑惑,謝謝大家^^

--

All Comments

Ingrid avatarIngrid2014-12-22
第二題是問"補償金",不是應退還多少
Selena avatarSelena2014-12-25
原來如此,謝謝^^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4-12-30
今天也是被騙到,才知道自己郵法沒念熟
Jacob avatarJacob2015-01-01
考題真的陷阱好多
Belly avatarBelly2015-01-02
我是認為它後來是國內普通包裹,所以沒退郵資耶@@
Doris avatarDoris2015-01-02
借問,一般附回執之國內普通包裹,跟掛號包裹
Puput avatarPuput2015-01-05
是一樣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