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97年高普考增額錄取規定~請懂人事法規的幫幫忙喔 - 工作Ethan · 2008-10-1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97年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二條修正增額錄取列入候用名冊人員,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由分發機關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要依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發任用。今年高普考正額分發已公告,我考取的的職系共有3名"保留受訓資格",1名"未填志願逕予分發",而我是增額第4名,請問:1.保留受訓資格工作All CommentsJake2008-10-161.保留受訓資格的名額,是否會直接流為第一次增額錄取分發遞補?--->會2.未填志願逕予分發之名額,如果該員未去報到(我已經知道該員不會去報到了),是否會可以作為第一次增額錄取分發遞補?--->要看這個缺報到時間是何時或是他有沒有去報到~~~有一種缺叫做預估缺~~~他是明年1~3月報到~~~這種就不Related Posts關於非自願離職提前就業獎金我可不可以申請提早就業獎金?請問我要如何參加公共服務擴大就業或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的登我想問紫微斗數請幫忙解籤行天宮第八十一首任甲(中吉)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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