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高普考增額錄取規定~請懂人事法規的幫幫忙喔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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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二條修正增額錄取列入候用名冊人員,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由分發機關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要依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發任用。今年高普考正額分發已公告,我考取的的職系共有3名"保留受訓資格",1名"未填志願逕予分發",而我是增額第4名,請問:1.保留受訓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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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ke avatarJake2008-10-16
1.保留受訓資格的名額,是否會直接流為第一次增額錄取分發遞補?--->會2.未填志願逕予分發之名額,如果該員未去報到(我已經知道該員不會去報到了),是否會可以作為第一次增額錄取分發遞補?--->要看這個缺報到時間是何時或是他有沒有去報到~~~有一種缺叫做預估缺~~~他是明年1~3月報到~~~這種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