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98身心三等民法問題(附條件) - 考試Frederic · 2018-02-2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http://m.xuite.net/blog/nevergo2far8/wretch1/90939743 我找到的解答是普通的條件成就生效 問題是結婚不是身份行為不得附條件嗎? 為什麼由這題的契約效力仍然有效呢? -- 考試All CommentsAudriana2018-02-28是贈與契約,不是身分行為Bethany2018-03-03贈與行為非結婚雙方當事人所為。Hardy2018-03-04如果兩句話顛倒 就是無效了Valerie2018-03-06違背民法72Damian2018-03-09題幹的意思應該是甲←→乙具贈與契約乙←→丙結婚成立贈與契約跟結婚的人是不一樣的所以應該沒關係?有錯請鞭Related Posts判例廢止與不再援用的區別?高點 公法 司律師資推薦佐級電子學-bjt溫度補償電機甲用書請益107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暨普通考試暫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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