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關於文化創意產業 - 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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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維特在行銷短視症裡面早提到了相關的概念。

藝術家和研發狂的確有某部分相似之處,
都執著於「自己的」專業和美好,
卻難以從「顧客的」角度來看事情。

但比起研發狂來說,藝術家可能更難紆尊降貴的迎合消費者,
然而他們卻很難把他們的高格調推銷給消費者,
我想這是他們最主要的困境吧。

就我來看,在台灣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如何教育消費者以提昇文化素養,
可能是行銷活動首要思考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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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ary avatarGary2005-11-16
難喔,很多連基本的商業敏感度都沒有,還要他們學這進階
Selena avatarSelena2005-11-20
的藝術欣賞
Andrew avatarAndrew2005-11-24
你指的是藝術家?還是消費者?
Jessica avatarJessica2005-11-25
負責規劃及設計行銷計畫的人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05-11-26
^^這倒是...
Xanthe avatarXanthe2005-11-26
嗯...應該送他們去上一些藝術的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