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完了..醬還能考嗎.. - 考試
By Skylar Davis
at 2007-05-17T00:48
at 2007-05-17T00:48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eight (加我msn啦..)》之銘言:
原文恕刪....
關於我向考選部詢問的事項 考選部已於今日函覆 以下為考選部函覆全文:
==============================================================================
本部的回復如下
OO君您好:函經本部考試業務司(高普考試司、特種考試司及專技考試司)答覆如下,
各考試應考須知載明該項考試重要規定,為提醒應考人確實閱讀並充分瞭解且繳交報名費
,故報名履歷表設計應考人簽名欄,維護其應考權益。報名書表有關資料以報考人親自填
寫並簽名為原則,如有親友代填亦無不可,惟資料正確與否概由填表人負責,因此如有漏
未簽名,,並不影響報名。應考資格審查如有疑義或不符合規定時,試務單位均會主動與
應考人聯繫,本部絕無逕行代簽情事。以上說明。
==============================================================================
所以由考選部函覆可知:
1.應考人簽名的目的,是在督促應考人確實閱讀應考須知,詳實填寫報名資料,
並繳交報名費.
2.應考人漏未簽名,並不影響報名.惟一切相關利害結果仍由應考人自負.
3.考選部不會幫應考人簽名.
以上三點 與我之前回信給 jejeyu 與 eight 二位版友的內容大致相同
==============================================================================
以下再度提醒jejeyu版友 希望你以後能夠謹言
在你的認知 本人請你不要亂講公務員沒做過的事叫做"態度不好"
去信向你說明解釋叫做"打擾你"
我都不知道散佈不實言論該叫什麼了
公務員沒有做違法不當的行為就是沒有做
難道為了好心安撫原po 就可以硬要說公務員做了他本來沒做的事?
安撫原po最好的方法 應該是請他趕快去電考選部特考司詢問才對吧
"普通人都覺得是代簽" 這句話真是....
以下4例讓你思考:
1.甲簽發本票一張給乙,因甲之疏失,發票人甲竟漏未簽名,乙受領後亦未發現.
嗣後甲想起漏未於本票上簽名,詢問友人丙.
友人丙曰:他會幫你簽啦!
2.甲為A公司負責人,向行政機關B投標辦公廳舍修繕工程標單,
因甲之疏失,甲竟未於投標文件上簽名及用印.
甲投標後才想起並未於投標文件上簽名用印,詢問友人丙,
友人丙曰:他會幫你簽啦!
3.甲駕車違規被交通警察乙攔獲,乙依據甲違規情事及相關交通法規規定,
開處3000元罰單一張給甲.但因乙之疏失,竟未命甲簽名.
甲離去後想起並未於罰單上簽名,詢問友人丙.
友人丙曰:他會幫你簽啦!
4.甲因目擊A刑案之發生,於該案件之審判期日受傳喚而於法庭為證人進行陳述,
惟因法院疏失,甲於報到時,具結時及審判筆錄上均漏未簽名.
甲嗣後想起於審判期日並未簽過名,詢問友人丙
友人丙曰:他會幫你簽啦!
依據考選部回函 及報名書表上應考人簽名之目的
考選部公務員之行為一切合法 請勿任意指摘考選部公務員行為有瑕疵
※ 編輯: winski 來自: 61.231.126.152 (05/17 00:51)
原文恕刪....
關於我向考選部詢問的事項 考選部已於今日函覆 以下為考選部函覆全文:
==============================================================================
本部的回復如下
OO君您好:函經本部考試業務司(高普考試司、特種考試司及專技考試司)答覆如下,
各考試應考須知載明該項考試重要規定,為提醒應考人確實閱讀並充分瞭解且繳交報名費
,故報名履歷表設計應考人簽名欄,維護其應考權益。報名書表有關資料以報考人親自填
寫並簽名為原則,如有親友代填亦無不可,惟資料正確與否概由填表人負責,因此如有漏
未簽名,,並不影響報名。應考資格審查如有疑義或不符合規定時,試務單位均會主動與
應考人聯繫,本部絕無逕行代簽情事。以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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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由考選部函覆可知:
1.應考人簽名的目的,是在督促應考人確實閱讀應考須知,詳實填寫報名資料,
並繳交報名費.
2.應考人漏未簽名,並不影響報名.惟一切相關利害結果仍由應考人自負.
3.考選部不會幫應考人簽名.
以上三點 與我之前回信給 jejeyu 與 eight 二位版友的內容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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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ejeyu:他會幫你簽拉~我去年也忘了簽~連補件都沒有 05/09 18:10
以下再度提醒jejeyu版友 希望你以後能夠謹言
在你的認知 本人請你不要亂講公務員沒做過的事叫做"態度不好"
去信向你說明解釋叫做"打擾你"
我都不知道散佈不實言論該叫什麼了
推 jejeyu:我只是好心在安撫原po~為什麼要被你講的犯了滔天大罪 05/11 08:49
→ jejeyu:她們內部怎麼檢查我是不知道,但是沒簽名不用補簽, 05/11 08:50
→ jejeyu:普通人都會覺得是代簽吧!反正我就是愛講沒根據的事 05/11 08:52
→ jejeyu:而且我忘了簽也沒接到考選部的電話,也無補簽,這是事實 05/11 08:57
公務員沒有做違法不當的行為就是沒有做
難道為了好心安撫原po 就可以硬要說公務員做了他本來沒做的事?
安撫原po最好的方法 應該是請他趕快去電考選部特考司詢問才對吧
"普通人都覺得是代簽" 這句話真是....
以下4例讓你思考:
1.甲簽發本票一張給乙,因甲之疏失,發票人甲竟漏未簽名,乙受領後亦未發現.
嗣後甲想起漏未於本票上簽名,詢問友人丙.
友人丙曰:他會幫你簽啦!
2.甲為A公司負責人,向行政機關B投標辦公廳舍修繕工程標單,
因甲之疏失,甲竟未於投標文件上簽名及用印.
甲投標後才想起並未於投標文件上簽名用印,詢問友人丙,
友人丙曰:他會幫你簽啦!
3.甲駕車違規被交通警察乙攔獲,乙依據甲違規情事及相關交通法規規定,
開處3000元罰單一張給甲.但因乙之疏失,竟未命甲簽名.
甲離去後想起並未於罰單上簽名,詢問友人丙.
友人丙曰:他會幫你簽啦!
4.甲因目擊A刑案之發生,於該案件之審判期日受傳喚而於法庭為證人進行陳述,
惟因法院疏失,甲於報到時,具結時及審判筆錄上均漏未簽名.
甲嗣後想起於審判期日並未簽過名,詢問友人丙
友人丙曰:他會幫你簽啦!
推 jejeyu:那就證明去年處理我報名文件的考選部人員程序有瑕疵 05/12 21:46
→ jejeyu:我沒簽名也未接到考選部的電話 05/12 21:47
依據考選部回函 及報名書表上應考人簽名之目的
考選部公務員之行為一切合法 請勿任意指摘考選部公務員行為有瑕疵
※ 編輯: winski 來自: 61.231.126.152 (05/17 00:51)
All Comments
By Quanna
at 2007-05-22T00:23
at 2007-05-22T00:23
By Mary
at 2007-05-25T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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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sla
at 2007-05-25T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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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scar
at 2007-05-29T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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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ith
at 2007-06-03T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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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7-06-08T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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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g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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