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行規範」的位階?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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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看到NCC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電視節目從事商業置入行銷暫行規範」以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電視節目贊助暫行規範」


產生以下幾點問題

懇請解惑


1. 「暫行規範」的位階?

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三條: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

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所以「暫行規範」到底算不算命令?


2.假如「暫行規範」是命令,則不可牴觸法律

根據廣播電視法第33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42條,都規定「節目應與廣告分開」,

但這兩個規範內容在開放置入性行銷,和法條是不一致的,並且命令不可牴觸法律,

不論是用特別法或新法來解釋都不通,請問是否有適法性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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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2-12-12
去看有無授權,從內容判斷。可能是行政規則。不一定會使用
中標法3的名稱"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