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新制大Bug!休息日加班越久時薪 - 加班

Table of Contents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Kd4ssd ]

作者: ouyang (源自於修車的熱愛)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一例一休新制大Bug!休息日加班越久時薪
時間: Thu Dec 15 18:32:19 2016



一例一休新制大Bug!休息日加班越久時薪反低


《勞基法》一例一休新制將在下月實施,勞工若在休息日加班,
前2小時除本薪外,僱主須加發1又1/3倍;後2小時起除本薪外,
須加發1又2/3倍。但今在立院有立委質詢,休息日勞工若加班
達第9小時,僱主是否不需要付本薪、只需要付加班費就好?
勞動部表示,依新法文字來看,僱主確實不須加發。

立院衛環委員會今邀勞動部等對原住民勞動權益進行專案報告,
立委蔣萬安指,勞動部在休息日上班加班費的算式舉例僅列到8
小時,那超過8小時之後該如何計算?是否應該要加發第9小時
之後的本薪時薪?但勞動部則回應,工作滿9至12小時已經以12
小時計,不會再加發4小時時薪。

蔣萬安指出,以勞動部的舉例,月薪約定為3萬6000元的勞工、
時薪為150元,若在休息日加班8小時,除本薪1200元之外,還會
多領到1900元的加班費;若勞工加班到第9小時起,除加班費1000元
,僱主是否應該要發給這4小時的本薪600元?

但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指出,第9小時至12小時
的計算方式與3至8小時相同,所以勞動部版本算法沒錯,也就是不需
要加發第9至12小時的4小時工資。勞動部解釋,因條文上休息日加班
費是獨立的一項,若該時段還要發給本薪,加上未滿4小時又以4小時計
,等於勞工休息日加班到第9到第12小時的報酬,高過例假、國定假日
等報酬,在修法上考慮衡平性,才會這樣設計。

若依勞動部解釋,月薪3萬6000元的勞工,在休息日加班12小時,可領
到本薪1200元和加班費2900元;但若第九到第十二小時也可領到本薪,
則總計應該是3500元。勞動法學者、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直言勞動部解
釋「不合理」,哪有做越久領得越少?」邱駿彥說,依立院三讀通過文
字,休息日加班費是「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
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另再加給」就是除本薪外再給加
班費,法律並沒有區分第九小時之後的薪資算法跟八小時以內不同,行
政機關做這樣的解釋,有違法之嫌。

邱駿彥說,若勞動部採取這樣的解釋,等於休息日加班勞工做越久領越少
,反而會誘導僱主一定要讓勞工做滿12小時,才能稀釋掉他的加班成本
,無助於縮短工時。(唐鎮宇/台北報導)

新聞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215/1013167/


--
DPP版本新勞基法還沒上路 就已經幫老闆們開好後門
以後大家星期六都要加班12小喔~
加越久領越少 老闆當然給你做滿12小

資進黨真是太贊了!!
整天挺同性戀 還惡搞勞工

--

All Comments

Regina avatarRegina2016-12-18
根本不是bug 這叫留後門 人渣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12-18
kmt別鬧了 這議題根本沒人關心
Jake avatarJake2016-12-21
勞工在正常上班後加班8小時 然後再做到第12小時 他媽的
這根本不該討論8-12小時的單位時薪 而是該處罰該公司了
Olive avatarOlive2016-12-26
故意留的吧!
Adele avatarAdele2016-12-30
不然還要付什麼? 休息日做超過8小時不然要算什麼?
Zanna avatarZanna2017-01-03
人渣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7-01-04
藍的本來就是要砍這7天假吧 也沒有增加加班費跟加乘 這才
是資方要的版本
Kumar avatarKumar2017-01-09
不如做24小時
Kama avatarKama2017-01-13
台灣賤民選出來的立委豬公立的法
Connor avatarConnor2017-01-16
六日來上班 本來就是給當日薪就可以了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7-01-19
報導好像有點問題,法規問題要回歸法律解釋吧
Oscar avatarOscar2017-01-22
六日上班 我理解成 你要勞工在休息日加班 給當日薪就可以
那你還是支持國民黨吧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01-26
那是故意設計沒事不要亂叫人上班 記者腦有洞
James avatarJames2017-01-28
加班費加成是什麼?勞動部本來就在違法解釋勞基法用日薪
減加班費,修法後成正常標準叫加成??
Megan avatarMegan2017-01-29
36k月薪是基本 六日有來上班一天就是多1200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7-01-30
以前本來就是這樣算了 搞得這麼複雜 老闆更不會遵守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7-02-01
老闆不會遵守 法律就不調整 那還是繼續領22K吧
Sarah avatarSarah2017-02-03
函釋就能解決的東西硬要修法,裝進步,留一堆後門給資方
鑽法
Erin avatarErin2017-02-04
故意的啊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7-02-06
立法的水準有夠XX的差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7-02-10
反正已經修過了 2017好好享受吧!
David avatarDavid2017-02-10
不然DPP餓死怎辦?
David avatarDavid2017-02-13
腦殘9.2不爽加班可以辭職不要做 加一點班就哇哇叫 廢物
Olivia avatarOlivia2017-02-14
又不是每個人都要加班九小時,垃圾蛆蛆黨工別亂帶風向
Jake avatarJake2017-02-16
欠噓
Jack avatarJack2017-02-19
怎麼會是BUG 根本就是後門程式
Emily avatarEmily2017-02-20
這篇根本在誤導,前2小時1.34,後3~12小時1.67,錯在哪
Mary avatarMary2017-02-21
幹你娘勞動部又要亂解釋,勞動部的真的應該全部下台
重考,退休的該追討回退休金才對。
Eden avatarEden2017-02-25
這種加班費的加倍給付 其中的部分薪水 已經在月薪的本心
中給你了 本來就是個笑話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7-02-27
正因為有這種笑話 才會再生出蔣萬安 今天舉的例子 也是有
這個笑話衍生出來的另外一種笑話
Emily avatarEmily2017-03-03
爛死了
Leila avatarLeila2017-03-08
好不容易才修法 用額外給付這四個字 去解釋加班費 不是很
好嗎 結果還 一直沿用舊的勞基法的精神 把舊笑話搞成新笑
Lily avatarLily2017-03-11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3-12
其實是否做蠻9h就閃人領12h薪?
Agatha avatarAgatha2017-03-15
無聊喔,吵這種過氣的議題,這立委真的無能啊!
John avatarJohn2017-03-16
只要有執政黨負面新聞,一定釣出一堆崩潰黨工帶風向
Edwina avatarEdwina2017-03-20
帶不起來別浪費力氣了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7-03-24
不愧是資進黨 佩服佩服
Mason avatarMason2017-03-27
垃圾dpp,大開後門給資方
Selena avatarSelena2017-03-27
因為加班費包括本薪啊。什麼叫不加發本薪?
Elma avatarElma2017-04-01
資進黨還有人信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7-04-06
吵那麼久 結果審查時沒有異議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7-04-09
Jacob avatarJacob2017-04-11
休息日常常加班超過8小時還是別呆了吧
Lauren avatarLauren2017-04-12
畜牲!!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04-17
本來就是設計成不要亂叫人加班 要嘛就盡量整半天或一天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7-04-18
整個勞基法休改就看ㄧ堆白痴搞不清楚狀況就跟著喊打倒資
方飽了
Harry avatarHarry2017-04-22
看不懂蘋果在算三小
Andrew avatarAndrew2017-04-27
無良企業叫員工休息日加班到第9小時鄉民不是罵企業是罵政
府,笑了!
Harry avatarHarry2017-04-28
週休二日就是日曆見紅放假 超時工作就是依法付加班費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7-04-28
這麼簡單的事情搞得那麼複雜 一堆87
Harry avatarHarry2017-04-30
資進黨不意外
Daniel avatarDaniel2017-05-05
立委沒打過工,當然不知民間疾苦
Belly avatarBelly2017-05-07
罰則不改,加費班都是0元 通通都是打假球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7-05-11
樓上居然沒領過加班費!難怪這麼憤慨
Lily avatarLily2017-05-13
我是不信資動部沒人會覺得加班不會超過8小的
很明顯就故意留一個洞在那邊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7-05-16
包含加班不滿4小要用4小算 哪個老闆周6加班會叫你做2小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7-05-16
這應該不是立法的問題 是勞動部亂解釋的問題
Elvira avatarElvira2017-05-20
那我故意做5小之後請假還能凹個便當+騙一天錢??
資動部一堆呵呵人
Olive avatarOlive2017-05-25
法令故意越寫越亂 勞工看不懂才能欺負呀
Susan avatarSusan2017-05-27
資方有專業的人資+會計+法務 不會看不懂
Susan avatarSusan2017-05-28
你先搞懂在酸人吧
Hazel avatarHazel2017-05-29
85%民意支持 15%的吞下去
Ethan avatarEthan2017-05-29
造謠都不膩喔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05-30
休息及例假日,本來就是有薪假,要給付本薪。加班費則
是要依實際加班時數看,沒有所謂的漏不漏洞。
Hedda avatarHedda2017-06-03
第9小時開始沒有本薪 加班費還是跟3-8小時一樣 沒比較多
Kelly avatarKelly2017-06-05
平均下來第9小時起的CP值就是比較低 國文不好至少可以看圖吧w
Tom avatarTom2017-06-05
至於說什麼該罵企業不該罵政府 立法本意是為了休息不是加班的
John avatarJohn2017-06-10
就跟半天颱風假企業該負責差不多吧 誰叫你到無良企業上班
Elma avatarElma2017-06-13
有良心的企業都嘛準時放或是直接休 你到無良企業你活該阿
David avatarDavid2017-06-14
樓上d才是本篇正解 推文一堆小朋友
Regina avatarRegina2017-06-15
推d大 這讓我想到大家再炒公務員 別人就是選對公司啊!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7-06-16
以台灣來講,休息日以及例假日不管你上不上班,原本就
享有本薪,所以平均工時薪資才會月薪除以30*8計算。你
不加班就只領日本薪,你加班就是領本薪+加班費,所以
吵第九小時加班沒有本薪一點意義都沒有,要吵也是該吵
加班費上升的比率過低。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7-06-17
基本上計算方式不會差太多,精神是一樣,只是總有資
方會曲解法條,現在把文字敘述修的更明確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