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定南學法律,不懂法律。於任職法務部長期間,大事作不了一件,小事(龜毛的事)卻做一大堆。什麼「法務部」三個字,做了又換,浪費公帑。又誤領了30多萬元的車馬費,被立委舉發出來,才要退回。如果您是他手下的官員,若被舉發這種事件,我保證您一定依法嚴辦。不但要追回「誤領」的錢,還要依貪污罪法辦。因為他的「陳青天」名號,只嚴苛對待別人,寬以對待自己。另外他的「陳青天」也是「專制」施政的絕對作為,因為在他的「宜�
一個「陳青天」「專制」施政的受害者心聲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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