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目前工作較為穩定
所以想要再拚一次警特
下列是先前面授時的錄音檔
2013 國文作文 (林嵩)
2013 憲法 (賴農惟)
2013 法學緒論 (陳治宇)
2012 法學大意 (程怡)
2013 行政法 (陳治宇)
2011 刑法 (撲馬)
小弟有幾個疑問想請教
1.
用撲師的刑法去準備明年特考是否適用?
因為時間已經有點久了
我是不是要自己去更新有修正過的法條?
2.
用先前陳師的行政法來準備是否足夠?
3.
是否有必要將法學大意一起準備?
以上還懇請各位給些建議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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