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題租賃會計...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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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chuu:我分不太清楚什麼時候用財政部給的利率08/14 23:01
chuchuu:什麼時候用出租人給的利率...08/14 23:02
原則是:

1.承租人計算最低租金給付額現值,是用『財政部增額借款利率』和
『出租人隱含利率』孰低作為折現率
2.用1的利率算出的折現值和公平市價比較,以低者作為租賃資產入帳數

如果借款利率>隱含利率,就是用隱含利率折現,公平市價入帳沒問題
後續計算利息費用時,也是用隱含利率

但如果是隱含利率>借款利率,本來是應該用借款利率折現,但所求得的折現值
會大於公平市價,所以在租賃資產還是用公平市價入帳的情況下,還是只能用
隱含利率計算『利息費用』

但此『利息費用』包含:
1.以借款利率計算的利息費用(此利息費用是入帳數)
2.隱含利率超過借款利率的部份,以『手續費』入帳


有錯請指正
這邊我也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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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1-08-19
我分不太清楚什麼時候用財政部給的利率
Isla avatarIsla2011-08-23
什麼時候用出租人給的利率...
Jacky avatarJacky2011-08-25
補充一下,應該說是MLP=LPR,而IR>IBR時,以IBR折現。
Rachel avatarRachel2011-08-25
此時,MLP折>FV(即以IR折現之LPR),故應以FV入帳。
Daniel avatarDaniel2011-08-28
因為用FV入帳,所以自應以IR計算利息費用;但台灣的刑法
Selena avatarSelena2011-08-29
規定,出租人要求的利息不應超過非金融業最高放款利率
(即增額借款利率IBR),否則會觸犯重利罪。
Una avatarUna2011-08-31
故財會準則委員會也提出因應措施,便將IR超過IBR部分
Una avatarUna2011-09-01
視為手續費,而利息費用只有IBR部分,但其實都是費損類
Una avatarUna2011-09-02
感謝補充~否則我一直都不知道為何要有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