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我剛接到錄取電話,
本來應該覺得高興的,因為工作是國科會碩士級助理,
所以薪資算很好,又常能週休二日,
只是未來主管說要在正式上班前要交接,
無酬,還要學七天,雖然對方也說如果早點學好就可提早結束,
時間也很彈性,但就覺得無酬學交接工作,並不合理,
交通費就先虧了,還有其它(如時間,本來可做自己的事等等),
所以想問大家是否有遇過這種情況,
我想就算個人覺得不合理,但如果環境就是這樣,那也惟有接受。
但如果大家都沒遇過這種情況,那我想我應該要捍衛個人權益,
所以,想請問大家有何溫和的辦法來捍衛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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