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醫生上班時間因檢貨.手被刀子割到縫針 - 工作Kumar · 2012-03-3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昨天上班檢貨被刀子割到手主管跟小姐帶我去醫院縫針縫了5針右手手掌醫生說要休息三四天我是時薪制的工廠有幫我們加勞健保這樣可申請勞保嗎??需要準備甚麼資料第一次工作受傷很多不清楚的事只知道可以請工傷假麻煩各位大大了工作醫生All CommentsHeather2012-04-01醫生說要休息三四天可以申請 勞保職業災害傷病給付.但請領金額不多看看法規規定 勞保局網站 :http://www.bli.gov.tw/sub.aspx?a=ypcoSYa3mDA%3d勞工保險條例 第四章保險給付 第三節 傷病給付第三十四條 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職業病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 ,發給職業傷害補償費或職業病補償費。第三十六條 職業傷害補償費及職業病補償費,均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七十發給,每半個月給付一次;如經過一年尚未痊癒者,其職業傷害或職業病補償費減為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但以一年為限。1. 如休養 5 日.可請領 2 日 的勞保保額的 70 %.勞保保額 如24000元. 24000 元/30日*( 5日-3日 )* 70%2. 如休養 7 日.可請領 4 日 的勞保保額的 70 % 如24000元. 24000 元/30日*( 7日-3日 )* 70%3. 最後一日須有醫療院所治療日期紀錄.如 04 01 受傷~ 04 07 指 04 07 有治療日期方可申請到 04 074. 診斷書建議使用 http://www.bli.gov.tw/sub.aspx?a=%2fxpCnEjay8g%3d 傷病給付申請書 次頁 勞保局格式.因此表格有 門診治療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治療 次 醫生填寫 04 01 ~ 04 07 治療 2 次 3 次.填寫較為清楚 傷病給付申請書 傷病類別 □1 職業傷害 □2 職業病 □3 普通傷害 □4 普通疾病 勾 1. 職業傷害 傷病發生日期 年 月 日 04 01 依實際發生日期 被保險人因傷病不能工作期間取得薪資(或報酬)情形 □1.未取得任何薪資或報酬(得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2.取得部分薪資或報酬(得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3.已取得原有薪資或報酬 (不得請領,惟請下列假別者仍得請領給付,請勾選:□特休假 □排休 □彈性假 □輪休假 □加班補休) □4.已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取得職災補償(得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勾□1.未取得任何薪資或報酬(得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或□2.取得部分薪資或報酬(得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請詳填職業傷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及與執行職務之因果關係勾 □ 執行職務空白處 填寫 04 01 09:00 使用美工刀工作剪或時不慎割傷 左手 實際工作內容 作業員.技術員備印章.存摺copy.請公司用印蓋章.掛號郵寄勞保局 台北市 100 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四號公司應支付薪資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勞動基準法 第 七 章 職業災害補償 第 59 條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一. 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 醫療所需用的掛號費.健保部份負擔應由公司支付.如使用 勞保門診可免繳健保部份負擔 二. 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 補償。 如日薪 800 元.休養 7 日.公司應支付 800 元 *7 日 = 5600 元 勞保局請領職業災害傷病給付 24000 元/30日*( 7日-3日 )* 70% = 2240 元 公司實際應支付 5600 元 - 2240 元 = 3360 元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E03545486/o/1612033103... Anonymous2012-04-01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Related Posts短期英文補習車禍驗傷單想請教第二代健保試算每月支出吃了避孕藥後還會懷孕嗎29歲想轉職設計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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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說要休息三四天
可以申請 勞保職業災害傷病給付.但請領金額不多
看看法規規定
勞保局網站 :
http://www.bli.gov.tw/sub.aspx?a=ypcoSYa3mDA%3d
勞工保險條例 第四章保險給付 第三節 傷病給付
第三十四條
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職業病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 ,發給職業傷害補償費或職業病補償費。
第三十六條
職業傷害補償費及職業病補償費,均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七十發給,每半個月給付一次;如經過一年尚未痊癒者,其職業傷害或職業病補償費減為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但以一年為限。
1. 如休養 5 日.可請領 2 日 的勞保保額的 70 %.勞保保額
如24000元. 24000 元/30日*( 5日-3日 )* 70%
2. 如休養 7 日.可請領 4 日 的勞保保額的 70 %
如24000元. 24000 元/30日*( 7日-3日 )* 70%
3. 最後一日須有醫療院所治療日期紀錄.如 04 01 受傷~ 04 07
指 04 07 有治療日期方可申請到 04 07
4. 診斷書建議使用
http://www.bli.gov.tw/sub.aspx?a=%2fxpCnEjay8g%3d
傷病給付申請書 次頁
勞保局格式.因此表格有
門診治療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治療 次
醫生填寫 04 01 ~ 04 07 治療 2 次 3 次.填寫較為清楚
傷病給付申請書
傷病類別 □1 職業傷害 □2 職業病 □3 普通傷害 □4 普通疾病
勾 1. 職業傷害
傷病發生日期 年 月 日
04 01 依實際發生日期
被保險人因傷病不能工作期間取得薪資(或報酬)情形 □1.未取得任何薪資或報酬(得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2.取得部分薪資或報酬(得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3.已取得原有薪資或報酬 (不得請領,惟請下列假別者仍得請領給付,請勾選:□特休假 □排休 □彈性假 □輪休假 □加班補休) □4.已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取得職災補償(得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勾
□1.未取得任何薪資或報酬(得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或
□2.取得部分薪資或報酬(得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請詳填職業傷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及與執行職務之因果關係
勾 □ 執行職務
空白處 填寫 04 01 09:00 使用美工刀工作剪或時不慎割傷
左手
實際工作內容
作業員.技術員
備印章.存摺copy.請公司用印蓋章.掛號郵寄
勞保局 台北市 100 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四號
公司應支付薪資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
勞動基準法 第 七 章 職業災害補償 第 59 條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一. 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
醫療所需用的掛號費.健保部份負擔應由公司支付.如使用
勞保門診可免繳健保部份負擔
二. 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
補償。
如日薪 800 元.休養 7 日.公司應支付 800 元 *7 日 = 5600 元
勞保局請領職業災害傷病給付
24000 元/30日*( 7日-3日 )* 70% = 2240 元
公司實際應支付 5600 元 - 2240 元 = 3360 元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E03545486/o/1612033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