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經紀101 民法 租賃/買賣不破租賃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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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甲將位於忠孝路的一間公寓出租給乙,租期三年,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A)乙若遲繳租金,甲應在兩年內請求乙繳納,否則租金請求權將罹於消滅時效
(B)甲與乙之租賃契約若未經公證,在乙搬入租賃房屋後,縱使甲將租賃物所有權
讓與第三人,甲與乙之租賃契約對於第三人不生效力
(C)乙搬入租賃房屋居住後,縱使甲將租賃物所有權基於贈與之原因讓與第三人丙,
租賃契約對於丙不生效力,丙得請求乙搬離租屋處並返還房屋
(D)租賃物之修繕,得因雙方當事人之約定,由承租人負責。

正確答案是D

A跟C我都沒問題
我想問B錯在那裡?
(我所認知的: 5年以上且經公證或不超過5年未經公證,都適用買賣不破租賃)

求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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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y avatarHedy2014-11-08
對第三人亦生效力吧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4-11-12
對不起,我會錯意了,b是錯的,故選d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4-11-17
長知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