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有債之相對性適用嗎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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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到一半常想東想西 遇到以前沒思考過的問題

以上禮拜司法官民法第二題

因為沒有買賣不破租賃 所以租賃沒移轉

承租人不能對抗受讓人的“767”

也常在講這是債權的物權化等等

常見的例子也有在348 767罹於時效後

賣給第三人來解套的例子上

可是書上的例子都在767的無權占有

考試時看到179就想說

既然不定期租賃還沒終止

承租人能夠說他還有法律上原因嗎

受讓人能不能也用債權物權化來抗辯呢

會有這種感覺是因為767對世,比較有這種需求

179只看利益的歸屬比較中性,只看正不正當

所以才有這種疑問

先感謝大家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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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7-10-21
我不知道有沒有回答到你的問題,不過我覺得179重要的是因果
關係,因果關係就不會有相對性的適用,但有時候我也覺得不
是很好判斷就是了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10-22
應該是沒有掌握到「債之相對性」的意涵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7-10-24
如果你的問題在此,那癥結應仍然在於租賃契約的相對
Connor avatarConnor2017-10-25
性;受讓人有所有權或事實上處分權,對承租人主張不
Damian avatarDamian2017-10-28
當得利,如果承租人不能舉出足以證明就「物的使用利
Yedda avatarYedda2017-10-31
--抱歉更正,上面這個說法會牽涉到民訴證明責任分配
應該說,權益歸屬判斷上,承租人的租賃,既然沒有移
Hedy avatarHedy2017-10-31
轉到受讓人身上,那麼在標的使用利益的歸屬,應該要
Ingrid avatarIngrid2017-11-01
就受讓人而歸。
Queena avatarQueena2017-11-05
(不過我不知道這樣子回答有無觸及你的疑惑就是了)
Hedy avatarHedy2017-11-08
我推測wt7410大可能也是想講這個
Ursula avatarUrsula2017-11-10
簡單說:承租人於本案因債相對性,不能以租賃抗受讓人
Belly avatarBelly2017-11-15
那借問,這題承租人占有房屋無法律上原因,事實上處分
權人能請求返還房屋嗎?
Puput avatarPuput2017-11-18
不當得利其實就是一種債(法定之債)
Doris avatarDoris2017-11-21
我的看法跟n大一樣,不過今年有個老師解可以用租賃契約
當作法律上原因@@
Edwina avatarEdwina2017-11-22
不當得利是債之發生跟債之效力是不同層次問題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7-11-23
另想借問,認為丙可以主張184者,到底乙的行為哪裡有“
不法”?
Agnes avatarAgnes2017-11-27
老師就是要看學生真懂還是假懂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7-12-02
emma369大所提,事實上處分類推讓與不破租賃,實務
有肯定過,印象是基於保障承租人,連所有權移轉尚有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7-12-04
明文,不應反而在事實上處分交付後反使承租人不利
Kama avatarKama2017-12-07
不過因為是類推,所以要注意425的第2項,如果沒公證
Hedda avatarHedda2017-12-10
而且又是不定期或者超過5年,不破的效力不能發生
而我記得大家談的這題正好是未定期+沒公證,因此無法
Carol avatarCarol2017-12-14
作不破租賃的抗辯 (結果上跟一開始直接否定說同)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12-16
waymi0530大問的返還,有限定請求權基礎嗎?
Steve avatarSteve2017-12-19
我先假設你想問的是「能否用767條2項」請求
Donna avatarDonna2017-12-21
學理上多半認為可以,理由有兩種,一是事實上處分仍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7-12-23
有部分法律上處分內涵,故應「類推767」;二說是習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12-27
慣創物權(長年慣行+法確信+占有公示),直接767條2項
Dinah avatarDinah2017-12-28
實務上我有點不是太確定,好像是認為事實上處分不能
Isla avatarIsla2018-01-01
等同物權,所以不行用767,僅可能討論962占有返還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8-01-04
推樓上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8-01-05
今年司法官第二題我179寫未現實交付,依373使用收益之權
利仍存於轉讓人身上,因此受讓人不得以不當得利請求
一整個亂寫XDD
Lydia avatarLydia2018-01-07
這一題的情形我剛好上法院處理過類似的CASE
Quanna avatarQuanna2018-01-12
N大說得很好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8-01-17
這題我也有討論到767II類推的問題 但我寫占有不能用此項類
推 因為占有不是物權 只有事實上管領力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8-01-21
回hope大:如果事實上之處分權包含占有的話,當占有被侵
奪時,得主張184第2項,老王跟部分實務都肯認過。
Harry avatarHarry2018-01-22
跟課本例子不一樣,而且如果用184ll ,乙哪來故意?
Yuri avatarYuri2018-01-24
當然不一樣呀,所以我才說如果,只是184II的話重點就在
你講的故意而不是不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