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麼樣最好還是要有合約..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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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應徵成為了影音剪輯者,工作是以案計酬

沒有簽約,有詢問過但對方不願意提供相關合約

面談時詢問得到的是沒有機會成為正職

所以就想說當作零用錢再賺

當時面談太緊張,忘記按下手機預設的錄音鈕

原本想說算了,畢竟對方是有規模的公司

結果現在有點後悔,因為在簽收據時覺得被晃點了數字


面談說的是以案子來計算價格的

A類型:800、B類型:1000

面談時我有邊聽邊寫在隨身記事本上,面談結束也有跟三位友人談論到內容

決定從A類型先著手,畢竟內容也比較小一點,當作入門

在做的途中,發現接案的人很多,但有持續在做的很少

結果在隔個月初要我簽收據時,發現收據上的金額變成A類型案件一個400..

經過詢問之後,對方說「沒有喔!本來就是400喔!」的帶過

因為沒有簽約,而我也沒錄到音..最後就只好簽這樣的收據了..

當然那之後也不再有做他們的任何一件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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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影音編輯的工作內容:
自行拍攝、錄製畫面,然後發想文案並附上所有相關資料來源

等於是自己做一個時間約兩分鐘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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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純粹是為了分享個人得到的教訓,希望不會再有人遇到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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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r avatarOliver2018-03-11
同情還是得選同情還是得噓
這是常識,沒簽也至少要有email往來為證
Wallis avatarWallis2018-03-13
可能作品讓人覺得不值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