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下辭呈的我~2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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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丟下辭呈後
今天果真被老闆給慰留
一大早老闆就和我談了快1小時
談話中老闆畫了很多大餅
像是他說他一定會請人來分攤工作
甚至是發高額獎金給我
可是說實話對我而言
當老闆第一次欠我薪水
以及加重我工作量時
我就很不開心了
主因是當時來應徵這份工作時
我就很老實的和老闆說過
我會離開前一份工作就是因為工作量太大
可是如果工作量和我之前的工作相同
我為何還要丟下前公司呢
前公司還有加班費,目前的公司則沒有
其實對我而言,當對方對我失信一次
我想我就不會再信任於他
我現任的老闆就是一個好例子
說實話這份工作真的給我很多第一次
第一次有客戶殺上我們公司要找我算帳
第一次遇到欠我薪水的老闆
第一次差點賠上我一個月的生活費
當時這份工作是自己所選,也不能怨他人
我只希望我離開這份不開心的工作
能找一份做的開心的工作
但最重要的事...我想徹底離事務所的行業了
或許去做一般公司,我會比較開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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