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系的出路 - 職涯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hsw5401 (^^)》之銘言:
: sevenhahaha戚先生 我警告你 不要在寄信到我信箱恐嚇我
: 你明明就是強姦犯 還死不悔改
: 一定要我把你的惡行惡狀公開就是了
: 真的沒看過那麼可惡的人 現在你又要去馬偕護理系殘害女性就對了
: 你最好小心一點 你之前在PTT 醫學生版
: 在那邊鬧 現在又在career版 鬧 還亂寫信恐嚇人
: 只能怪台灣人法律太輕 對這種十惡不赦的社會人渣判那麼輕
: 對了 你的網誌那麼喜歡 共產黨還自稱共產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
: 我覺得他們的法律應該很適合你
: 報導地:台北報導

他恐嚇你喔~

他信中有威脅到你人身安全嗎~

如果有~這是可以到警察局提告~

推 ngelion777:各位 看他過去不順眼是一回事 但這篇的情緒性言論已經 10/22 01:03
→ ngelion777:足夠讓他告發文者公然侮辱或誹謗了 為了一時情緒惹上這 10/22 01:04
→ ngelion777:種麻煩何必呢? 10/22 01:05
→ yomo2:如果是事實不構成公然侮辱或誹謗吧? 10/22 01:07

如果他真的那個強X氾...

那這是屬公眾評論之事~無法構成公然侮辱或誹謗

不過~30幾歲唸馬階護理~真的是居心叵測...

想吃幼齒的~花錢去買就好了~何必搞得傷人又傷己...


--

All Comments

Ida avatarIda2009-10-25
本版18010篇裡面 該原po有說七哈又要去馬偕醫學院殘害
Jacky avatarJacky2009-10-27
女性 而且也有使用社會性人渣等字眼 這個如果提不出證
Elvira avatarElvira2009-10-31
明七哈確實有意圖要去馬偕醫學院從事相關不法行為 又對
Enid avatarEnid2009-11-05
社會性人渣等字眼提不出合情合理的解釋的話 那這個當然
Tracy avatarTracy2009-11-06
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或誹謗 我講的可能被告跟他過去是
不是強姦犯一點關係也沒有
Puput avatarPuput2009-11-07
很難...這要看法官怎麼認定~如果法官也是女生~那就更難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09-11-11
有必要提醒馬偕的護理系一下
Queena avatarQueena2009-11-13
公然侮辱,誹謗 一個是民事~一個是邢事~我忘記那個配那個
Irma avatarIrma2009-11-14
要構成犯罪意圖~要能構先證明原PO有散布謠言的意圖
Madame avatarMadame2009-11-17
如果原PO沒有到處轉貼~那你難證明這樣有罪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09-11-19
樓上...含雙方當事人三人以上就算"公然"了 在這個版po
Jessica avatarJessica2009-11-21
更何況~他是在公眾場合評論公議之事...
Candice avatarCandice2009-11-21
文或推文都算公然發言 轉貼或又散佈那是又更嚴重
Liam avatarLiam2009-11-24
我誠心建議各位真的在網路要小心自己言論 這方面的法律
Freda avatarFreda2009-11-25
沒事當作打發時間充實一下也好 不然因為一時衝動後患無
窮真的划不來
言盡於此了 各位保重
Ophelia avatarOphelia2009-11-29
謝謝你好意~只是台灣法律沒有你想像的這麼完善
Kumar avatarKumar2009-12-02
台灣的法官權力之大~你無法想像~有罪沒罪~不是你我口舌
之爭能夠決定
Dinah avatarDinah2009-12-02
推N大的推文 總算有點理智的人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