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會-公司重整清算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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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題82年CPA的考題

郝強老師中會 P436 第四題

題目:

甲、乙、丙三位合夥人的損益分配比例為5:4:1,三人資本額餘額分別為

3萬、5萬及2萬,合夥企業經償還全部負債後,尚餘現金1萬。現甲合夥人

欲清算後至少取得現金一萬,試問合夥事業非現金資產出售時最少應售得

多少現金?

答案:

(A) 一萬 (B)兩萬 (C)四萬 (D)五萬

答案為 D

想請問是怎麼算出來的?因為我都算不出五萬= =

又看不懂老師的解答

麻煩大家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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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r avatarOliver2010-05-27
甲乙丙總資本額=100,000 且已清償全部負債 可得非現金資產
Thomas avatarThomas2010-05-28
帳面價值為90,000
又,甲想取回至少10,000現金 故30,000-X*5/10=10,000
Thomas avatarThomas2010-05-30
X為非現金資產出售的總損失 X=40,000 90,000-40,000=50,000
Sandy avatarSandy2010-06-01
若有錯 煩請指正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0-06-04
謝謝,我已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