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私自訂定處罰條款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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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手法太粗糙 會造成下屬不爽
慣主管教大家一招

規定照樣定罰錢 但改話術說:

要是遲到 要是沒交xx東西 我會警告 給你幾次機會
要是你一犯再犯 忍無可忍 下次開始 每犯一次
我就會叫你請全部們中午每人喝一杯飲料!!
因為你的犯錯 會造成其他同事的困擾

用這樣講 大家一視同仁 而且又請飲料 勞基法也罰不到我 錢也不是進我口袋
可以有效達成要求下屬 又不會被不爽 又不會被告

※ 引述《TYRE ()》之銘言:
: 請問版上的專家
: 公司單位主管可以在沒有經過內部討論前
: 私自訂定處罰條款
: 例如遲到一分鐘罰100
: 中午吃飯超過一小時罰100
: 每月的各項交辦事項如果沒有準時交出或是交出後有錯誤也罰100
: 我是內勤人員
: 除非工作100%不出錯,不然每個月可能會被罰好幾千元
: 這樣可以去告他嗎?
: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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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6-03-31
不是想要求下屬 是想cost down吧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04-04
也會被告阿~法律沒規定要自掏腰包請客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04-06
告死這件爛公司 告贏請上來公布公司名字
推錯
Agnes avatarAgnes2016-04-08
主管私自決定罰則要注意被檢舉的問題,不是才發生忘上繳
Enid avatarEnid2016-04-12
小費被店長罰10倍還扣住薪水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