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務所違約金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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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mabetter (小寶貝)》之銘言:
: D所~
: 想請問在老闆沒有說以及不拿離職證明的情況下
: 是否仍需支付違約金
: 亦即不支付違約金
: 是否違法
: 感謝!

PO這篇,不知道我會不會被當黑名單…

首先,沒意外的話,你當初簽的約是制式化的(校園徵才限定),

也就是說你不簽就沒工作的那一種,而不是你自己談的,

這樣的違約金條款,原則上是違法的…

就法律上來說,事務所有機會請求的,只能限定在損失-->訓練你,然後你又跑掉

技術上來說,您參加過的訓練活動越多,要賠的金額就更高。

當然,您是會收到一張通知賠錢的信件,

你不爽的話,還可以寄存證信法要求他們列出明細等等叭啦叭啦的,

副本順便寄給有關單位,反正可以扯出一堆麻煩事。

所以說理不理,就看金額還有事務以及您個人的考量了。

(這邊我會想說:加油!明天就靠你了)


但是如果你是自己去談的,那簽了這個,確實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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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azel avatarHazel2009-06-19
感謝!!
Kama avatarKama2009-06-21
我HR的老師也說那種違約金違法
Rachel avatarRachel2009-06-22
那個違約金本來就是無效的.....他硬要收你就告他
Joseph avatarJoseph2009-06-26
告??為了幾萬元債會計界黑掉 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