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目的與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會計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各位板友

實務上的投資會計處理中

我有間客戶帳務(幫客戶記+查)的投資科目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股票對投資當年發放的現金股利
是否只有「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認列為「清算股利」,作為投資成本減項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的投資當年現金股利,是否都是股利收入?

因看所內去年及前年工作底稿投資變動明細表,是寫「備供出售」
但帳上卻掛「交易目的」,這兩種是不一樣的吧

印象中我上課清算股利就只有備供出售才有,
交易目的的根本沒清算股利,還是實務上有不同作法???

(初次做投資帳務,不是很確定到底是否我認知錯誤嗎?)

投資進出變動表中市價、稅務、財務計算出售損益是否不同?

(表上的金額,不是很清楚怎麼跑出來的,已苦惱很久了~
以往年度只有少少1、2檔的股票少量買賣,資料不足夠我研究,
今年玩了40幾檔股票,得生出來這些東西@@.....)

如有善心人士願意提點,先感謝您了。

--

All Comments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5-02-15
#1KiXjhTA
這篇有討論清算股利,結論是現在已經沒這做法了,直接入
股利收入,不管是交易目的還是備供出售
Rae avatarRae2015-02-18
謝謝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