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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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racy
at 2010-07-1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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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有兩個多月無法工作,但在我兩個月前我發生了車禍事故,導致我的左腳膝蓋粉粹性骨折,當時對方誠懇對我口頭上坦承一切願意賠償,如今卻找來他的保險公司人員與我洽談賠償金額,連談了兩次發現到對方根本就無意思要來對我有個交代,我在車禍一個月後我去到了交通對領取一份"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赫然發現我再道路使用權我卻發生了違規的事情,只因 為一規定讓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1項2款: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法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叉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道車先行‧...) 對方卻以 未注意前車狀態 幾個字句人書來判定 過於馬路人人都知道要停下車看左右兩方有無車輛,有哪種人可以不故一切的在路上橫衝直撞的,我拿暸這張研判表有去問過交通隊人員都說我是因為未讓車先行而先觸犯了交通,但是這一張表格真正有在法律效應嗎??對方或許因為我的責任錯的比較多而不想盡快的處理這件事情‧我想要了解的是說 還有其他的辦法可以讓我這條違規證實我並未為規嗎??我發生車禍後就先送往醫院先固定我的腳,並沒有讓我知道說他與警察說了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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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arah
at 2010-07-14T01:57
我已經有兩個多月無法工作,但在我兩個月前我發生了車禍事故

可請求工作損失,須有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

導致我的左腳膝蓋粉粹性骨折,當時對方誠懇對我口頭上坦承一切願意賠償,如今卻找來他的保險公司人員與我洽談賠償金額,連談了兩次發現到對方根本就無意思要來對我有個交代

傷者可依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我在車禍一個月後我去到了交通對領取一份"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赫然發現我再道路使用權我卻發生了違規的事情,只因為一規定讓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1項2款: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法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叉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道車先行‧...) 對方卻以 未注意前車狀態 幾個字句人書來判定

支道車未讓幹道車先行為肇事主因,對方未注意車前狀況為次因.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但依你陳述的情形來看,不建議你另申請鑑定,因為本案鑑定結果會同警方的研判.

過於馬路人人都知道要停下車看左右兩方有無車輛,有哪種人可以不故一切的在路上橫衝直撞的,我拿暸這張研判表有去問過交通隊人員都說我是因為未讓車先行而先觸犯了交通,但是這一張表格真正有在法律效應嗎??

沒有,研判表為參考用,就算鑑定亦同.真正的決定者是檢察官及法官.

對方或許因為我的責任錯的比較多而不想盡快的處理這件事情‧我想要了解的是說還有其他的辦法可以讓我這條違規證實我並未為規嗎??我發生車禍後就先送往醫院先固定我的腳,並沒有讓我知道說他與警察說了些什麼??

肇責的研判須依路權之相關規定,故本案支道車未讓幹道車先行的責任明確,除非你可證實你有讓而是對方未注意車前狀況致事故發生,不過實務上很難舉證.

而對方現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次因,換言之,就是有過失.你可提告並請求賠償.

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供你參考並請自列明細即可。
一、健保醫療費: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
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四、看護費用:
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 須有 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
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另可向加害者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
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為準。
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計。
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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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eather
at 2010-07-16T11:53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l
Jessica avatar
By Jessica
at 2010-07-16T08:41
要買高仿的還是要去 http://aaashops.com/ 品質不錯,老婆很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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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avatar
By Jacky
at 2010-07-14T21:55
http://lv333.com/ 這家不錯超3A品質,買幾次啦,跟真的一樣。
傪吇佉号倸匙
Yuri avatar
By Yuri
at 2010-07-12T16:05
您好:
很中懇的建議意下列步驟處理:
1、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載明我方為未讓幹線車先行,對方未注意車前狀態,即代表我方為肇事主因,約有70%過失;對方為肇事次因,約有30%過失 。
2、該表雖不具法律效力,但為極重要之參考依據之一, 如對該表之內容不同意,則可申請鑑定。又將來訴訟時法官將調查事實並依其自由心證,研判雙方肇事責任,但該表均為重要依據之一 。依經驗本案欲變更肇事因素,機率極低 。
3、事故發生後即產生協商賠償問題,依法理受害人應提出其損害之依據與數額,該數額乘以對方之過失比例即為依法對方應賠償之金額 。
4、依法理、條款因對方有保險,對方(加害人)對於我方(被害人)之賠償責任在保額範圍內已移轉到保險公司 ,所以由保險公司出面協商。
5、您認為對方根本無意思要來對我有個交代,想必是雙方就肇事責任或求償之金額無法妥協。就肇事責任部分,建議與保險公司談4/6分攤 ,或許保險公司會接受(一般以7/3分攤,但非法律規定);就損害項目與數額,依其他大大所提及之內容準備即可,在此就不多贅言。
6、如與保險公司仍無法協商,建議您去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 ,由調解委員會幫您主持公道。
7、請特別注意,事故發生滿6個月 前如仍未能和解,請務必到處理警方單位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 。另一方面可先申請強制險給付 ,請與保險公司協商時一併向保險員提出,其可請求之項目與數額,依其他大大所提及之內容準備即可,在此就不多贅言。
8、請別擔心,到處理警方單位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或向保險員提出先申請強制險給付程序都很簡單 ,勿假手他人。
9、進入法律程序後,於第一審終結辯論前仍可和解,而和解後撤回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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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Yuri
at 2010-07-12T14:47
很抱歉
因為你是肇事主因
所以對方的保險公司ㄧ定會依照肇事責任來判賠
類似:要求100,你的肇責7成對方3成,保險公司就只賠30
這時你是應該向對方肇事者求償
對方保險公司只是協助對方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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