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釐清.賠償 - 工作
By Zenobia
at 2009-08-04T00:00
at 2009-08-04T00:00
Table of Contents
父親於98年8月份發生交通事故.他騎摩托車與汽車擦撞造成左肩
蘿蔔骨(台語)斷掉.他是由北往南騎.對方車輛是由東往西開.發生
現場是十字路口有閃紅.黃燈.父親是撞上汽車的右後輪附近.請問
下列幾個問題
1.記得最新交通規則.左方車要讓右方車先行.我父親是右方車對
方是左方車.而且對方那邊的號誌是閃紅燈.這樣我父親在責任釐
清方面是對幾成?
2.在醫療費用與機車修理費我們是不是可以向對方要求全額理賠
3.父親有再工作(有薪資證明)每月約3萬元.我們是不是可以像對
方要求沒工作的期間付我父親薪水(醫生說要2-3個月才會復原)
4.當要和解是哪一方先開口.因為發生至今約一個禮拜了.對方除
了發生當天去過醫院(當時說的口氣好像要我們自己認賠).再
來就沒消息了
希望相關方面的高手幫忙解答.或是我沒注意到的地方幫提醒
Update:
5.何謂精神賠償?賠償的金額又怎認定?
6.如果提出刑法過失傷人告訴.那民法要提出啥咪告訴呢?
蘿蔔骨(台語)斷掉.他是由北往南騎.對方車輛是由東往西開.發生
現場是十字路口有閃紅.黃燈.父親是撞上汽車的右後輪附近.請問
下列幾個問題
1.記得最新交通規則.左方車要讓右方車先行.我父親是右方車對
方是左方車.而且對方那邊的號誌是閃紅燈.這樣我父親在責任釐
清方面是對幾成?
2.在醫療費用與機車修理費我們是不是可以向對方要求全額理賠
3.父親有再工作(有薪資證明)每月約3萬元.我們是不是可以像對
方要求沒工作的期間付我父親薪水(醫生說要2-3個月才會復原)
4.當要和解是哪一方先開口.因為發生至今約一個禮拜了.對方除
了發生當天去過醫院(當時說的口氣好像要我們自己認賠).再
來就沒消息了
希望相關方面的高手幫忙解答.或是我沒注意到的地方幫提醒
Update:
5.何謂精神賠償?賠償的金額又怎認定?
6.如果提出刑法過失傷人告訴.那民法要提出啥咪告訴呢?
All Comments
By Lauren
at 2009-08-06T16:36
at 2009-08-06T16:36
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
1.記得最新交通規則.左方車要讓右方車先行.我父親是右方車對
方是左方車.而且對方那邊的號誌是閃紅燈.這樣我父親在責任釐
清方面是對幾成?
答 本案中的肇事責任
因為本案路口有號誌來分辨幹支道之分
所以與左方車及右方車無關!!
以雙方肇事責任來看
對方車 支道車未禮讓幹道 應為肇事主因
我方車 需小心是否有 未減速慢行的 肇事次因
建議我方可待 警方的 初步分析研判表 出爐
以釐清我方是否有次要的過失責任!!
2.在醫療費用與機車修理費我們是不是可以向對方要求全額理賠
3.父親有再工作(有薪資證明)每月約3萬元.我們是不是可以像對方要求沒工作的期間付我父親薪水(醫生說要2-3個月才會復原)
答 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b.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我方需準備
甲.薪轉證明 乙.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c.醫療費用明細收據(可由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 實支實付)
d.往來醫院門診的交通費(同屬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 實支實付)(最高2萬元)
e.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
f.預估後續醫療費用
g.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我方可於強制險中申請 每日 1200 元 最多 30 日
超過部份 可向對方求償
h.精神賠償
依照上述內容每一個項目 詳加計算,
再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若彼此有和解之誠意,
那這樣就可以處理完成。(希望可以在本階段完成)
有關我方醫療費用的部分
可直接向對方的強制險申請理賠
其餘部分可向對方依肇事責任求償之
4.當要和解是哪一方先開口.因為發生至今約一個禮拜了.對方除了發生當天去過醫院(當時說的口氣好像要我們自己認賠).再來就沒消息了
答 建議可由我方主動申請調解 對我方較為有利!!
5.何謂精神賠償?賠償的金額又怎認定?
答 所謂的精神賠償係依民法 195 條而來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其金額是依照傷勢及雙方身分地位.....來做估算
6.如果提出刑法過失傷人告訴.那民法要提出啥咪告訴呢?
答 侵權行為!!
7. 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若有其他問題
歡迎點我的名字
來信討論之!!
By Ida
at 2009-08-04T13:06
at 2009-08-04T13:06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q
By Doris
at 2009-08-05T01:47
at 2009-08-05T01:47
TEL:0938856256 MR.何
0980245867
MSN:[email protected]
http://tw.myblog.yahoo.com/smile-0927
有技巧的處理車禍,除了可大大縮短求償與傷害時間,並能獲得較合理的結果!
保險的目的在保障 保障的落實在理賠 理賠的成敗在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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