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今年警四刑法第一題 - 考試Wallis · 2017-06-1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某甲在熱鬧的夜市用小刀劃破某乙的背包想竊取財務,誰知某乙怕被偷早在先前將背包財務交與丙,因此甲沒有既遂 如題 這麼簡單的題目要怎麼寫才能獲得老師的肯定25分呢? 321+25 26 27 352 185-4 325 328 這樣討論有辦法嗎(討論為什麼不成立) -- 考試All CommentsNecoo2017-06-20新舊客觀說 還有印象理論都要寫吧Delia2017-06-2025分....你認真的嗎?Lauren2017-06-23題目出這樣很明顯感覺就是要你好好寫不能未遂Skylar DavisLinda2017-06-27第一題為什麼有185-4Tracy2017-06-27障礙未遂吧Belly2017-06-30354毀損罪 也有Adele2017-07-02352????你是想說354嗎 然後185-4是哪來的機車Edwina2017-07-05我的論法,先論320第一項不成立,論第三項竊盜未遂之基本犯罪要件。再論321二項加重竊盜未遂,提到加重要件一項三款,學說、實務對兇器使用方式爭議,我本身採實務,再論第二個實務上對兇器的使用意圖的見解。罪責部分論不能未遂26條,重大無知、形式客觀跟實質客觀說三說都提,但是不適用26條,因此成立犯罪。喔,然後再簡單帶過毀損。Donna2017-07-06我也覺得把不能未遂學說列一列好過在那邊討論強盜搶奪不成立Leila2017-07-07重點在考試當下有無辦法討論那麼多Carol2017-07-08我只能把320、321、25、354拉出來描述最後用罪數競合論55作結Bethany2017-07-09我只有寫321普通未遂以及毀損器物耶,寫這樣就花了二十幾分鐘了Emily2017-07-13練習問題罷了,其實都是很基礎的考點,我打的都是我有寫到的,第一題寫了兩面滿,剩下三題都一題一面半Agnes2017-07-14我覺得相較三四題 一二題可以寫比較多東西Frederic2017-07-16手速也太高了吧Anonymous2017-07-1782年第2次刑庭決議,對竊盜未遂的定義Steve2017-07-1779年5253號判例,對兇器的定義Rosalind2017-07-22不能未遂,客觀危險說、重大無知說Isla2017-07-22點關鍵字就好了吧? 全寫應該時間炸裂~Harry2017-07-23我寫不能未遂寫很多 最後再來個惟Edith2017-07-24我寫354既320 321-3未 26普通未遂、不能未遂 82年第二次刑庭 兇器定義 55條Michael2017-07-29354+321二項 、26Candice2017-08-02論354有點脫褲子放屁吧!很明顯點就是不能未遂Franklin2017-08-06我寫321,82刑事庭,74年第3次,26不能未遂,客體不能Edith2017-08-07然後舊客,新客,重大無知,寫完剛好兩面整了Belly2017-08-08第一題真的太多點可以寫,反觀2、3……Gary2017-08-13但事實上乙的包包的確受損不能用啦為何不能論354Connor2017-08-181罪:321二項+25 構:321一項三款+320+26 2罪354 競55Puput2017-08-191.著手時點學說2.加重竊盜定性及既未遂判斷學說Rae2017-08-21我寫著手時點說Caroline2017-08-26354就兩三行帶過就可以了Daph Bay2017-08-27個人認為竊盜根本不用帶學說,他通說就有著手判斷 搜索財物 而且他題目也直接告訴你搜索了 不用寫這個我都能寫過一頁半 這題考點應該是無危險判斷Belly2017-08-27185-4,是我眼睛業障重嗎?Wallis2017-08-29實務我會寫:82.2nd,74.3nd,73.5thDoris2017-08-30我也直接帶 著手 搜索物色 還要寫學說似乎很花時間Andrew2017-09-03點就不能未遂 和 障礙未遂吧 有寫出來拿一半Yuri2017-09-07倒是我沒寫到新客觀和印象理論 .. 臨場考沒想到Elma2017-09-10要討論 連題目也不引用原文 只憑記憶 ..............Ina2017-09-10連討論內容也不寫出來James2017-09-13毀損當然可以論啊,但就是脫褲子放屁啊Edward Lewis2017-09-18就像你殺人,會先論傷害和殺人在去競合嗎這題考點重點很明顯就是不能未遂了Kyle2017-09-20你永遠不知道考點在審題老師眼中有沒有配分,有時間寫幹嘛放棄,再說毀損跟竊盜本來就兩行為Frederica2017-09-21拿殺人跟傷害比根本就不倫不類Anonymous2017-09-25題目裡面有的行為都要論不是常識?Ursula2017-09-25用法條競合吸收關係不用寫,推論想像競合也不用寫Jacob2017-09-26毀損三至四行一下就寫完了Harry2017-09-27ntt版友是不是要考高考或司律XD 我覺得他審題方式沒錯啊Skylar DavisLinda2017-09-27沒有這麼厲害啦哈哈,目標也只是放在警特而已Anthony2017-09-29論個354不用2分鍾時間,如果可以多賺個1-2分和樂而不為Odelette2017-09-29因為我光是我寫的點就兩面滿了..寫完已經9點半了...也沒空間讓我去論,又還要論競合,不如趕快寫下一題David2017-10-03不可能批25分,批25要另外寫理由,最高大概23,24Agatha2017-10-05第一題出這麼多考點,老師是有點心機,我寫完也2頁Lucy2017-10-07185之4是三小Jack2017-10-08不就不能未遂 實務見解寫上去 17 18分不是問題Iris2017-10-12對啊,客體主體手段不能,然後舊客新客重大無知我還貼標籤方法,沒完整寫出來,就兩面滿了Delia2017-10-16第一題我忘記寫加重 竊盜....而且還寫了一個竊盜的最高法院判例25,7374....不知道有沒有分Jacob2017-10-17三民出了四等刑法申論題擬答直接下載就好Related Posts三等行政警察敗於鐵特一直咳嗽106方智有機+105高進普化中華電信106年從業人員(基層專員)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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