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 ,
我剛剛看到繼承部分 ,對於
「代位繼承人自被繼承人處受有特種贈與時是否有歸扣義務」
林秀雄老師認為不需要的原因是因為“殊難想像被繼承人對代位繼承人為贈與時 ,已預想被代位人會死亡”。
但我的問題是 ,代位繼承的原因也可能是喪失繼承權 ,
例如若是被繼承人(甲)長期受被代位人(乙)虐待 ,
所以打算近期要讓乙喪失繼承 ,
而這段期間特種贈與給代位人(丙) ,
此時應該可以認為甲有預想乙會喪失繼承吧?
而此時甲特種贈予給丙也可以說有應繼分前付的意思吧?
若是只因為丙還不是繼承人而不適用1173條 ,
那林秀雄老師何必還需要認為是因為殊難想像所以不需要歸扣呢?
直接以不符合1173要件不就可以了嗎?
請教大家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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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剛看到繼承部分 ,對於
「代位繼承人自被繼承人處受有特種贈與時是否有歸扣義務」
林秀雄老師認為不需要的原因是因為“殊難想像被繼承人對代位繼承人為贈與時 ,已預想被代位人會死亡”。
但我的問題是 ,代位繼承的原因也可能是喪失繼承權 ,
例如若是被繼承人(甲)長期受被代位人(乙)虐待 ,
所以打算近期要讓乙喪失繼承 ,
而這段期間特種贈與給代位人(丙) ,
此時應該可以認為甲有預想乙會喪失繼承吧?
而此時甲特種贈予給丙也可以說有應繼分前付的意思吧?
若是只因為丙還不是繼承人而不適用1173條 ,
那林秀雄老師何必還需要認為是因為殊難想像所以不需要歸扣呢?
直接以不符合1173要件不就可以了嗎?
請教大家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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