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讀企業強迫人員轉工讀 - 工讀Rosalind · 2009-02-0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1.我是一個建教生當初選定某種企業就任"正職人員"也簽下契約任職三年但因為公司生意不好而公司利用考核不理想而強迫人員轉任工讀請問這樣合理嗎???2.我今天公司主任回答我他說如變成工讀薪資沒有少於17800就不構成勞基法違反規定是真的嗎?3.副主任一直要求我簽下轉任工讀可是我實在不想轉工讀All CommentsOlivia2009-02-07您好任何與當約定不符之處不論企業經營上的需要、地點變更、工作內容改變職稱及薪資待遇有所不同都必須經過勞工同意換言之請把握30天追朔期備妥電話錄因或公司要求轉工讀的書面資料最好先寄發存證信函主張拒絕勞動條件改變依勞基法14條第六款請求資遣費後續再至當地勞工局提出申訴並要求公Related Posts中壢工讀有哪些是過年後有應徵沒失業老闆就申請就業輔助金急急急,我想要找寒假工讀~~~台北縣三峽鎮寒假工讀台中縣市最近有短期工讀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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