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站發生擦撞 - 計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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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進南下泰安休息站的時看到左方有停車格綱要轉進去就被後方計程車超車擦撞到我時速都保持在20-40之間而且也打方向燈可是計程車說沒看到所以是我的錯可是我進休息站他也跟著我進去的而且泰安休息站不是單行道嗎他能超車嗎他擦撞到我左車頭因為他有保險而我只有強制險保險公司會幫她處理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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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 avatarJoseph2014-08-24
1.你要轉進去就被後方計程車超車擦撞到.你時速都保持在20-40之間而且也打也打方向燈.對方超車不當.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1條.你可能有未減速慢行及駕駛疏忽之肇事次因存在.(你可看現場有否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之指示)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
Freda avatarFreda2014-08-21
原本駕照是吊扣但發生事故...這時駕照...就吊銷了.....至於車損因為是在停車場內停車場內是以....撞的人賠不是以交通事故處理所以請與對方保險公司多多協商看看能否不扣材料折舊...
Quanna avatarQuanna2014-08-22
不知道警察沒說沒開罰單
Gary avatarGary2014-08-22
我駕照因為罰單的關西在監理站現在並沒有【被開罰單可以免繳罰款扣押駕照】這種鳥事了阿。你的駕照應該是【吊扣駕照】或是【吊銷駕照】的阿。因案吊扣駕照、吊銷駕照後駕車=【汽車(小型車)無駕照駛】(開罰84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單)的阿。有沒有駕照是要看肇事當時(被別人撞、自己去撞別人)是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4-08-22
請問你當時是違反哪一條交通法規2014-08-2212:17:25補充:你現在駕照吊銷等於是無照(通常無照駕駛都是無照者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