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如何申請 - 工作
By Kumar
at 2010-07-15T00:00
at 2010-07-1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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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一下低收入戶怎麼申請
我有一個朋友她沒有媽媽~爸爸都是做臨時工的!!
重點是我朋友她的身分證上爸爸媽媽的注名是沒有的,所以已證件上來講她是沒有爸爸媽媽的~
她名下也沒有任何房子及財產~只有銀行存款幾千元而已~
勞健保也都繳不太出來
請問她這樣可以申請嗎?要去哪裡申請?要準備什麼東西?
我有一個朋友她沒有媽媽~爸爸都是做臨時工的!!
重點是我朋友她的身分證上爸爸媽媽的注名是沒有的,所以已證件上來講她是沒有爸爸媽媽的~
她名下也沒有任何房子及財產~只有銀行存款幾千元而已~
勞健保也都繳不太出來
請問她這樣可以申請嗎?要去哪裡申請?要準備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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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All Comments
By Daph Bay
at 2010-07-18T08:28
at 2010-07-18T08:28
1. 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申請低收入戶資格。
2.
(1)每人每月家庭總收入平均低於9,210元(含利息所得及其他收入)。
(2)不動產依公告現值不得高於260萬元。(包含房子與土地)
(3)每人每年存款、投資等金額不得高於5萬5仟元。
(4)如未滿65歲,應附公立醫院開立不適宜工作之証明書或身心障
礙手冊。
3.戶籍謄本、身份証影本、醫師診斷証明書、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印章(領有殘障手冊一併附上)。
4.低收入戶款別及生活補助費:
一款-全家人口均無工作能力、無收益及恆產,非靠救助無法生活者。(每人每月7100元)
二款-全家人口中有工作能力者未超過總人數三分之一,家庭總收入平均
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三分之二者。(每戶4000元整)
三款-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者。(戶內未滿15歲兒童
家庭生活補助費每人每月1800元,戶內高中職以上在職學生(日間部)每人每月4000元)
5申請程序:由設籍地村里幹事或公所社會(民政)課辦理初查,若符合相關規定則轉由縣政府社工員進行實地複查工作,以確認申請者是否符合低收入戶資格。
各縣市申請資格差不多,以上提供台中縣資料,若你要詳細資料到戶籍地的鄉鎮市公所問問吧
還有一些低收入戶ㄉ報稅問題
低收入戶的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有哪些?
依據社會救助法第五條規定,本法第四條第一項所稱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
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兄弟姊妹。
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所以不管你有無申報扶養你的父母親.
你的收入.財產一樣並入計算..(不管戶籍是否在一起)
父母親滿65歲了嗎?如果未滿65歲無薪資證明
以最低薪資計算..
何謂有工作能力?
依據社會救助法第 五條之三規定,本法所稱有工作能力,指十六歲以上,未滿六十五
歲,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依基本工資核算。
低收入戶資格:
1. 未達 96年度最低生活費,臺灣省9,509元
2. 台灣省:動產(存款加投資):每人以 5 萬 5 千元為限。
3. 不動產(土地及房屋):每戶以 260 萬元為限。
3項皆要符合外.再來家中無工作能力者達全家
人口3分之2以上才可申請.
依你敘述如果父母親未滿65歲的話.
申請低收入戶可能有困難..
以 94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標準來看
受扶養親屬人數 --- <0 人> <1人>
免申報標準 無配偶 118000 192000
免申報標準 有配偶 236000 310000
以上金額是免稅額加標準扣除額的金額
如果,你有薪資收收得再加薪資扣除額(每人 75000 為上限)
如果,扶養親屬超過 70歲,免税額為 111,000上述的金額是以 74000計算的,所以,金額可以再加 37000
例: 你單身、有薪資收入(超過75000)、受扶養親屬一人(未超過 70歲)
192000 75000 = 267000 (未達這個標準就不必申報)
例如: 你單身、有薪資收入(未超過75000--實際收入 60000)、受扶養親屬一人(未超過 70歲)
192000 60000 = 252000 (未達這個標準就不必申報)
例: 你單身、有薪資收入(超過75000)、受扶養親屬一人(超過 70歲)
192000 75000 37000= 304000 (未達這個標準就不必申報)
例如: 你單身、有薪資收入(未超過75000--實際收入 60000)、受扶養親屬一人(超過 70歲)
192000 60000 37000= 289000 (未達這個標準就不必申報)
參考資料
網路
By Edwina
at 2010-07-18T21:06
at 2010-07-18T21:06
簡單來說,先不說法規規定的低收標準。
低收入戶原則上是不補助滿15歲以上未就學至65歲以下之人,例外是您領有身障及重大傷病。
低收的補助對像一定是清苦的 小孩或就學之少年 老人 身障者或重大傷病者。
"失業"及"收入微薄"並非低收補助之要件。
By Anonymous
at 2010-07-18T12:57
at 2010-07-18T12:57
中低收入戶要家中有65歲老人或有殘障手冊
才可申請
一、 申請資格:
設籍並實際居住在本市滿4個月。
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天。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收入不得超過14,881元(家庭總收入:包括1.工作收入 2.資產收入3.定期給付之退休金4.其他經社會局認定非屬社會救助給付之收入)。
全家人口之存款(含股票、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15萬元。
全 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不超過500萬元。
計算人口範圍包括:1.配偶2.直系血親3.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兄弟姊妹4.前三款以外,認列 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二、應備證件:
申請人全戶、所有直系血親(配偶、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曾孫子 女、養子女及養父母等)最近3個月內之全部戶籍謄本(死亡者須附自結婚至死亡之全部除戶謄本,離婚者須附自結婚至今之全部除戶謄本)及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之戶籍謄本1份。
戶內有16歲以上25歲以下之學生者,應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
配偶或戶內有外籍或大陸人 士者,應附工作證、居留證或旅行證等。
戶內有身心障礙者,應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1份。
無自有房屋者,應附租賃契約影本或借住證明1 份。
戶內有服兵役者,應附補給證或服役證明影本1份(服國防役者應附服役薪資證明)。
有離婚事實而戶籍謄本內未登記離婚者、最近半年 離婚者,應繳離婚證明或離婚協議書影本1份;判決離婚者,應附判決 書及判決確定證明書影本1份。
戶內有失蹤人口者,應繳失蹤證明影本1份。
申請人之郵局 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1份。
其 他相關證明資料如:切結書、退休俸證明、榮民證、榮民就養金證明、優惠存款證明、入監服刑證明、入出境證明、失業給付證明、資遣證明…等1份。
三、 申請流程:
公所社會課櫃台索取『社會扶助調查表』1份,填妥『社會扶助調查表』影印2份(每份申請人請蓋印),與二項應備證件,一併送交 戶籍所在地之里長或里幹事。
里幹事送本所承辦人,若證件齊全,即鍵入電腦向財稅機關查財稅,由本所初審〈約2個月〉。
低收入戶申請以 申請人檢齊完整資料之日為受理申請日,經核符合規定者,生活扶助費追溯至受理申請月份發給 ; 如經以書面通知限期補件,逾期未補件者,視為撤回申請。
提 供不實資料、隱匿或拒絕提供資料、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取得社會救助者,依法應停止其社會救助並得追回其所領取之補助。
By Oscar
at 2010-07-19T23:52
at 2010-07-19T23:52
By Erin
at 2010-07-16T08:07
at 2010-07-16T08:07
那她姓誰的姓??
又說"爸爸是做臨時工的??"
她到底有沒有父母??
就算都沒有
請問她幾歲?
如果是具有工作能力又沒有就學之類的情況
意思是說~至少她自己可以養自己一個人(她不用扶養其他人吧??)
若是這樣的話~低收入戶也不太可能會過!
(以上是個人看的提問後的淺見
或依以上朋友的建議
請當事人自己去問戶籍地社會局課的人~
答案會更清楚)
By Hedwig
at 2010-07-16T23:28
at 2010-07-16T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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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寶類食材順序幾乎都搞混了
所以在這跪求大大
能不能詳細的告訴我
以免到時後拖累大家
謝謝!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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