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如何認定?可申請何補助? - 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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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全家全年收入為零
可否申請低收入户補助
如何認定與申請
感恩各位大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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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chel avatarRachel2010-02-05
雖然全家收入是0~~~但16歲以上65歲以下~~沒有殘障手冊'、沒有25歲以下日間部在學生,都要以【基本工資】或【行業平均】計算(核定)收入~~~

低收入戶的家庭總收入如何計算?
答:依據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一規定,第四條第一項所稱家庭總收入,指下列各款之總額:
  一、工作收入,依下列規定計算:
   (一)依全家人口當年度實際工作收入並提供薪資證明核算。無法提出薪資證明者,依最近一年度之財稅資料所列工作收                      入核算。
   (二)最近一年度之財稅資料查無工作收入,且未能提出薪資證明者,依臺灣地區職類別薪資調查報告各職類每人月平均經常性薪資核算。
   (三)未列入臺灣地區職類別薪資調查報告各職類者,依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布之最近一次各業初任人員每月平均經常性薪資核算。
   (四)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依基本工資核算。但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失業者,其失業期間得不計算工作收入,所領取之失業給付,仍應併入其他收入計算。
  二、動產及不動產之收益。
  三、其他收入:前二款以外非屬社會救助給付之收入。
  前項第一款第二目及第三目工作收入之計算,原住民應依中央原住民族事務主管機關公布之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報告,按一般民眾主要工作所得與原住民主要工作所得之比例核算。但核算結果未達基本工資者,依基本工資核算。
第一項第三款收入,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

2010-02-06 20:27:03 補充:
16歲以上65歲以下~~~為有工作能力人口
可以不計工作能力的~~~除殘障'在學還有
無工作權之外籍配偶 入獄'、服役、失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