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沒通過如何提起訴願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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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單親媽媽扶養一小孩12歲曾向縣府申請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其核定為收入超過經申復還是說我收入超過可我實際年收入約為20萬這樣是超過多少?還有我想向內政部提起訴願有用嗎?如何辦理?請各位大大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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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 avatarJessica2009-12-19
低收入戶都是看3代也就是看申請人,申請人的父母,還有子女,就算戶籍沒在一起還是必須列入核算,還有就是家中有16~65歲沒工者還是要以政府公告經常薪資17280~23841薪資核算,除非還在就學(必需是讀日間部)或是領有殘障手冊可不列入計算你家庭收入超過申覆沒過,就沒辦法了,低收入戶不只看你的收入而已,你的父母親也是要列入計算1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公告現值未超過260萬元2存款,有價證券及投資合計每人未超過55,000元。(利息所得換算為本金計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