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第三款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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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度我們家的低受入戶是第2款
今年經過審核
變成第3款
變動過的
是父親死亡
我保險理賠金領的過多
因為前陣子長住院
保險理賠當然會理賠啊~~~
難道這個也列入審核範圍內嗎???
如果今天我生病都別去醫院看病或住院的話
因為這樣我就領不到保險
可是這樣我就在家等死就好啦
何必保險???
Update:
我主要問的是 為什麼會從第二款變第三款???
Update 2:
家中共有5個人
二大人、3小孩
年齡分別是:大人甲41歲 大人乙39歲 小孩甲16歲 乙15歲 丙11歲
大人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重度)
在學:小孩甲高一 小孩乙國二 小孩丙小五
Update 3:
對不起,家中是共有6個人
其中1個人是不同戶口的.
年齡是:61歲
領有殘障手冊(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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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 avatarRobert2011-01-24
是在範圍,動產的部份不能超過規定,加上你們家的人少了一位,這樣在基費不變的情況下,每位成員的平均金額一定增加,不過主因是什麼因為資料不足無法分析,或許可以告知家裡人口,年齡,是否具特殊身份。有否在學等狀態~~ 低收的一二三款,純綷用錢來區分,就是平均後每人能得到的金額,標準如下: 低收入戶對象、標準
低收入戶係指設籍本市(需實際居住者),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 9,829 元(100年台灣省)者。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公告之當年度一定金額者(100年度動產每人每年7萬5,000元,不動產每戶260萬元。)。且低收入戶分為:第一、二、三款。( 向各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辦)
 
第一款:低收入戶全家人口均無工作能力;無收益    及不動產,非靠救濟無法生活者。
第二款:全家人口中有工作能力者未超過總人數三    分之一,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    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三分之二者    ( 6,140 元整)。
第三款: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    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9,829元整)者。
圖片參考:http://i1029.photobucket.com/albums/y358/lnu310/SO...

Doris avatarDoris2011-01-25
保險金也是錢....有錢也是買保險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