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結婚.無工作.育有兩個小孩.一個私立幼稚園大班.一個三個月大.先生打零工.無勞保.戶籍設在台中市的租屋處.戶籍內只有我和先生.兩個小孩共四人.租金一個月一萬一.先生信用破產.我則信用正常.我們名下皆無不動產.我名下有一輛機車和汽車.汽車是一個月前貸款九萬購買.我們健保有欠費.已辦分期償還.公公滿六十五歲.領有殘帳證明.和婆婆已離婚.住在南投.大伯未婚.有勞保.信用正常.名下無不動產.公公名下有三筆土地.一筆有貸款.且三筆總值不��
低收入戶辦得過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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