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法規問題加上我的狀況請問有解嗎?還是可以申訴成個案??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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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32歲.剛滿18歲時.因為朋友慫恿偷了機車騎被抓到判了2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85年1月判定緩刑期滿87年1月至今已經過去11年將近12年了本來一直從事的都是餐飲服務業也在餐飲服務業當上了理級主管今年初景氣不好剛好前年底合約到期離開公司一直到今年10月才去找到一份保全的工作當初要進保全業時我自己也曾詢問過法院的法律諮詢人員他們的答案是良民證申請沒問題你可以去從事保全業所以我就把資料繳其全去公司報到上班可是現在卻因為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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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a avatarUna2009-10-24
首先恭喜發問者:左岸咖啡.確實:縣市政府警察局,也有搞錯的案例。我個人就也曾經幫另一名保全員平反。內政部警察署是一個比較公正的上級單位。但是,身為保全公司的主管,也要用心多查證,勿讓有機會的人,變成沒機會工作,有時,這些人反而更賣力也更珍惜這份得來不易的工作呢!再次恭喜發問者:左岸咖啡.!!相信自己Allyoucando.2009-11-0312:21:07補充:保全業法施行細則(民國92年11月18日修正)第1條本細則依保全業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09-10-25
法規沒改之前幾乎無解還是可以申訴成個案??..有能力就去吧..但這不是申訴..因為法規沒有錯去找立委或大官幫忙解套或去申請釋憲,讓把法條修改或廢除2009-10-2412:25:05補充:高等法院檢察署的一位徐書記官有跟我說過可以申訴給相關單位..那你就問他申訴給什麼相關單位啊...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