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理賠問題(請教大家意見)保險理賠問題 - 工作
By Linda
at 2011-02-12T00:00
at 2011-02-12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朋友被車撞,骨折住院10天,縫了25針,最近幫他算出損失,, 病房費用/手術費用/材料/看護費用/三餐/家人來往醫院停車加油/家人工作損失/第一次住院/出院休息等拆石膏/無法工作期間/第2次住院/ 20公分美容手術/精神損失..一共72萬..但是對方只願意理賠25萬..請問要如何處理(新竹)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A01245697/o/1011021205...
已更新項目:
(1)肇事原因、責任、比例都已經確實釐清了
我方直行車,對方左轉...左轉車撞直行機車..那時我方式綠燈
現在正在申請事故鑑定
(2)家人工作損失
都已經請看護了,為什麼還要申請 [ 家人工作損失 ]
回答:
第一天發生車禍..我們馬上請假..這是第一天工作損失(此時還沒有請看護) 2500
第2天開刀..家人要在現場這是第2天工作損失(此時還沒有請看護) 2500
2500+2500=5000(加油還有停車2000)
傷患本人
工作損失 每天 800
回答:
他的薪水約24000/每月所以說 每天 800
2 個已更新項目:
(3)
1.受傷位置..是否足以影響工作及生活
2.嚴重程度是否已到需24小時看護.才能生活起居
回答:新竹國泰醫院醫生開立證明,需休息3個月,及請專人看護1個月
(這張有私人資訊,不能上傳)
3 個已更新項目:
(4)
表中金額最大的二項
1.看護費
2.工作損失
以你的資訊...真的很難判斷
回答:新竹國泰醫院醫生開立證明,需休息3個月,及請專人看護1個月
(5)
一天800..你是含假日算
我是用月薪去看因為醫生開立證明,需休息3個月
他的工作每天邀騎機車跑外務..現在昨手打鋼板...無法以前的工作了(最少取出鋼板前不行)
4 個已更新項目:
(6)
看護費也是灌水很多,第一項看護全天是2000,第二項開始看護費都是2600,而且醫生也開證明只需一個月看護,你灌了2個月........
回答:半年後因為要地2次動刀取出鋼板,都需要再住院/開刀..所以會產生第2次費用.
醫生也開證明只需一個月看護(因為要地2次動刀取出鋼板,都需要再住院/開刀..所以會產生第2次費用.)
5 個已更新項目:
(7)加油、三餐、羽毛衣
羽毛衣是傷者身上穿的車禍時被撞破了
加油=2000元,
一周內他的家人下班就到醫院..跟病人睡地上...加油是醫院到公司14趟(14*40公里)=520公里,
國泰邊邊無法停車這個都有收據
收據=加油+停車
羽毛衣現在保留因為被撞破
6 個已更新項目:
(8)其實受傷著不是我自己..但是因為我自都是開車上下班..我只是當成自己經驗學習..
看到他的例子.第一次出院就要80000(自費材料和住院...那時沒有健保病房...他就自費差額2980)...他還沒有錢出院...很可怕....所以我就趕快幫自己買一張骨折險(以防自己是受害這時)..
因為他的工作就是打字和跑外務..沒有左手3個月根本就等著失業...
7 個已更新項目:
(9)對方只願意理賠25萬(包含保險/強制/第三/精神/工作損失)
(10)我承認第2次開刀所需是我先估(我是用我同事的例子/我想休息3個月如果太長..最少要一個月..因為傷口25CM/看護也是我先辜1個月..
(11)謝謝大家幫忙指正,我會再提出修正版
8 個已更新項目:
(12)這是我朋友例子..真實的事,我是建議朋友先看完醫生再說..但是對方要求直接用25 萬和解(對方有第三折任險)/我跟對方保險連絡過.
(13)肇事者不是車主..車主一直打電話來說不和解就算..你想我朋友左手都還不能動..會友心情整理這些資料)...我也是沒經驗...就是到處收集資料...總資謝謝大家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A01245697/o/10110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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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肇事原因、責任、比例都已經確實釐清了
我方直行車,對方左轉...左轉車撞直行機車..那時我方式綠燈
現在正在申請事故鑑定
(2)家人工作損失
都已經請看護了,為什麼還要申請 [ 家人工作損失 ]
回答:
第一天發生車禍..我們馬上請假..這是第一天工作損失(此時還沒有請看護) 2500
第2天開刀..家人要在現場這是第2天工作損失(此時還沒有請看護) 2500
2500+2500=5000(加油還有停車2000)
傷患本人
工作損失 每天 800
回答:
他的薪水約24000/每月所以說 每天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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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受傷位置..是否足以影響工作及生活
2.嚴重程度是否已到需24小時看護.才能生活起居
回答:新竹國泰醫院醫生開立證明,需休息3個月,及請專人看護1個月
(這張有私人資訊,不能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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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表中金額最大的二項
1.看護費
2.工作損失
以你的資訊...真的很難判斷
回答:新竹國泰醫院醫生開立證明,需休息3個月,及請專人看護1個月
(5)
一天800..你是含假日算
我是用月薪去看因為醫生開立證明,需休息3個月
他的工作每天邀騎機車跑外務..現在昨手打鋼板...無法以前的工作了(最少取出鋼板前不行)
4 個已更新項目:
(6)
看護費也是灌水很多,第一項看護全天是2000,第二項開始看護費都是2600,而且醫生也開證明只需一個月看護,你灌了2個月........
回答:半年後因為要地2次動刀取出鋼板,都需要再住院/開刀..所以會產生第2次費用.
醫生也開證明只需一個月看護(因為要地2次動刀取出鋼板,都需要再住院/開刀..所以會產生第2次費用.)
5 個已更新項目:
(7)加油、三餐、羽毛衣
羽毛衣是傷者身上穿的車禍時被撞破了
加油=2000元,
一周內他的家人下班就到醫院..跟病人睡地上...加油是醫院到公司14趟(14*40公里)=520公里,
國泰邊邊無法停車這個都有收據
收據=加油+停車
羽毛衣現在保留因為被撞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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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實受傷著不是我自己..但是因為我自都是開車上下班..我只是當成自己經驗學習..
看到他的例子.第一次出院就要80000(自費材料和住院...那時沒有健保病房...他就自費差額2980)...他還沒有錢出院...很可怕....所以我就趕快幫自己買一張骨折險(以防自己是受害這時)..
因為他的工作就是打字和跑外務..沒有左手3個月根本就等著失業...
7 個已更新項目:
(9)對方只願意理賠25萬(包含保險/強制/第三/精神/工作損失)
(10)我承認第2次開刀所需是我先估(我是用我同事的例子/我想休息3個月如果太長..最少要一個月..因為傷口25CM/看護也是我先辜1個月..
(11)謝謝大家幫忙指正,我會再提出修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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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這是我朋友例子..真實的事,我是建議朋友先看完醫生再說..但是對方要求直接用25 萬和解(對方有第三折任險)/我跟對方保險連絡過.
(13)肇事者不是車主..車主一直打電話來說不和解就算..你想我朋友左手都還不能動..會友心情整理這些資料)...我也是沒經驗...就是到處收集資料...總資謝謝大家
All Comments
By George
at 2011-02-14T01:06
at 2011-02-14T01:06
2011-02-13 11:06:30 補充:
詳細另存圖片去看你的求償細目,我只能說,這是獅子大開口。
連加油、三餐、羽毛衣你都算進去........
看護費也是灌水很多,第一項看護全天是2000,第二項開始看護費都是2600,而且醫生也開證明只需一個月看護,你灌了2個月........
如果我是肇事者,面對這種不合理的求償,我會讓法院去判。
你們所列的這些損失,是要自己舉證的,法院會去斟酌,不是你們要多少就是判多少耶......
到時候有沒有對方願意賠償的25萬,希望發問者到時候記得PO上來給大家瞧瞧。
2011-02-13 11:34:05 補充:
就算這次車禍過失100%都是對方該付的,你們可以求償的過失傷害賠償標準大致如下:
1. 醫療費用:依民法第191-2條規定,以醫療收據為憑。
(現在都有健保啦,你們實際有多少醫療支出,會以醫院開的醫療收據為証明)
2. 看護費用:強制險每天是補助1200元,法院會依照診斷書所載明的天數去審酌,最高就是30天。
3. 工作損失:法官會依照診斷書所載需休養之天數、薪資證明、扣繳憑單為據。
4. 財產損失:只要你們拿得出證據的財產損失,像是衣物、車輛損壞等等,大多都會賠。
5. 非財產損失:法官會審酌你們的社會地位、身分、背景,沒什麼標準,但也不會容許你們獅子大開口的。
以上給你們參考看看,你們可以自己抓抓看,會不會比對方願意賠償的25萬元低呢?
如果上述標準超過25萬,那麼建議你們走法院會比較有利。
如果低於25萬,我想,你們會懂我的意思。
2011-02-14 12:37:14 補充:
豐原阿文大大,或許您是這方面專家啦,多次看您在保險知識+的回答,我也深感佩服。
但是,我本身看過周遭朋友的幾次經驗,車禍手部骨折,行情大約就是20萬上下,主要還是在「精神賠償」的認定上,衡量這位事主的收入狀況、是否為家庭主要經濟支柱等等情況,法院大多都是很現實的裁定,會不會有您主張的15萬,是滿難講的。
建議發問的這位好心的朋友,盡量多收集對你們有利的醫院單據、收據、相片,真正的損失,不要用預估的,因為法院實務上還是針對必要性的真正損失去裁定。
2011-02-14 13:05:10 補充:
我有個朋友是迴轉時撞到同行機車騎士,對方是小腿骨折,我朋友願意賠償20萬,對方求償100萬,當然是沒辦法談攏,最後走上法院。
在刑事上,我朋友是判2個月有期徒刑,緩刑。
民事上,我朋友應負70%的肇事責任,對方30%責任,最後賠了20萬*70%=14萬,扣掉強制險應該理賠的部份,實際理賠金額是5萬多元。
當我們是被害人的時候,都想得到合理賠償。
但當我們成為另一方時,心裡想得都是不想被對方獅子大開口吧。
將心比心囉,希望你們有個圓滿解決。
By Ula
at 2011-02-13T22:00
at 2011-02-13T22:00
By Margaret
at 2011-02-12T01:17
at 2011-02-12T01:17
2011-02-13 16:31:35 補充:
第一次沒健保倒也說的過去...那第二次也沒有??
2011-02-13 16:36:07 補充:
對方只願意理賠25萬如不含''強制險'' ''精神賠償'' 尚且合理
2011-02-13 16:52:09 補充:
問問看大大不懂不要屁的那麼大聲…會讓人喷飯ㄟ
住院16天 強制險部份(1500*16=24000元)
住院看護 強制險部份(1200*16=19200元)
薪資損失用最低一天596元(1月20日~5月20日=估90天好了)
=53640元
精神賠償:15萬
用最低標準也有246840元
如果版大朋友能提供其他證明金額絕對高於25萬
不過70萬的確有不合理之處罰
2011-02-13 16:58:42 補充:
如果對方25萬是''不含'' ---> 強制險和精神賠償
就可以考慮接受
2011-02-13 17:20:32 補充:
如果是100%對方的錯
對方不肯讓步用刑逼民
在申請(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的各項補償 )
一、因被害人受傷所支出之醫療費,最高金額不得逾新臺幣四十萬元。
五、精神慰撫金,最高金額不得逾新臺幣四十萬元。
依本法請求補償之人,已受有社會保險、損害賠償給付或因犯罪行為被害依其他法律規定得受之金錢給付,應自犯罪被害補償金中減除之。
(需扣除強制險理賠項目)
國家於支付犯罪被害補償金後,於補償金額範圍內,對犯罪行為人或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之人有求償權。
2011-02-13 17:52:52 補充:
現在的重點因該是到底誰要申請理賠
因為版大的補充顛三倒四
朋友?
自己模擬?
幫朋友出頭??
2011-02-13 18:00:23 補充:
要是阿文會要求他們賠精神賠償就好
醫療費用(含自費)及看護費由強制險理賠
要求20萬不含''強制險'' 探探他們的底限
受傷期間對方態度如何? 如有誠意就一人讓一步
不然開在高對方賠不出來也什麼用
就如同報紙常常報導誰誰被判賠幾千萬
數字是寫的很漂亮 對方賠不賠的出來才是重點...
2011-02-13 19:34:23 補充:
沒誠意那就告訴警察直接提告
換他來求你朋友和解
這種人不用同情他們
By Annie
at 2011-02-13T12:49
at 2011-02-13T12:49
您的索賠一共72萬,但是對方只願意理賠25萬,我是比較烏鴉,我認為差距這麼大,應該很難讓您如願。
(1)肇事原因、責任、比例都已經確實釐清了
我方直行車,對方左轉...左轉車撞直行機車..那時我方式綠燈
現在正在申請事故鑑定......
這點如果真的已經釐清,確實是不需再做責任鑑定,責任釐清真有那麼單純嗎?您方是直行車,對方左轉...左轉車撞直行機車..那時您方是綠燈,就算先預設您的是事故是同一條馬路上,對方是對向左轉所發生的事故,所謂綠燈是直行綠燈還是只有一個綠燈的號誌(多時項還是單時項)?如果是只有一個綠燈(單時項),這樣的事故通常不會是對方全責;如果是多時項號誌的路口您方為直行綠燈(對方屬於未依號誌標線行駛),對方筆錄如不承認又沒有監視器畫面或行車記錄器的畫面佐證,對方一樣不會被判定為肇事全責,不知您對於肇事責任您是如何釐清的?
(2)表中金額最大的二項
1.看護費
2.工作損失
新竹國泰醫院醫生開立證明,需休息3個月,及請專人看護1個月
以你的資訊,真的很難算出如何損失到72萬
看護一個月算10萬好了(要有收據),再加上休息3個月也才7.2萬,其他費用或損失也要有明確的文件佐證,提不出文件的部份,一般是灌在精神撫慰金的項目中,如果肇事責任上不是對方全責的狀況,您方與有過失的狀況精神撫慰金也不容易拉到很高,72萬真的算是合理嗎?我很懷疑!
(3)肇事原因、責任、比例萬一不是對方全責的狀況,對方就不必對您的損失全額賠償,一般實務上的做法通常是三七比(也就是您能取得70%的表列損失賠償,當然如果對方無體傷,是很有機會要求比較高比例的賠償,但是如果是經法院判決,應該不可能到全額),這是您在索賠時也應該納入考量的項目之一。
(4)交通事故沒有人願意發生,事故發生後要索賠的金額必須合理,影響工作的部份表列損失必須要能證明且能合理解釋,否則很難取得認同,不被認同要想順利取得賠償也會很難!
這是在下不材給您的粗淺建議,請您參考一下。
2011-02-13 12:09:46 補充:
工作損失及看護的部份,除非是您們後續可以再取得診斷書證明恢復狀況不理想,無法工作的時間及需專人看護的時間需要更久,否則只能以目前的診斷書所載的內容為依據!
2011-02-13 12:57:49 補充:
取出鋼板需要專人看護一個月嗎?如果有醫師能這樣開診斷書的話,請您一定要介紹給我認識,以後有這樣的案件我一定會介紹給他!
2011-02-14 12:41:47 補充:
「這是我朋友例子..真實的事,我是建議朋友先看完醫生再說..」
建議您時間要掌握的恰當,刑事責任追訴期自事發起只有6個月,如果超出6個月只能用一般民事案件索討,效果一般來說是差很多。
By Noah
at 2011-02-15T05:35
at 2011-02-15T05:35
1.受傷位置..是否足以影響工作及生活
2.嚴重程度是否已到需24小時看護.才能生活起居
3.責任如果真的已確立???何須鑑定..
如果..沒有上面的資訊
其實我也很難用你的表看出..你有72萬的損失
2011-02-13 09:00:04 補充:
表中金額最大的二項
1.看護費
2.工作損失
這是...以你的資訊...真的很難判斷
加上..表中日期..看不到
怎麼算?
對了..一天800..你是含假日算嗎?
By Rachel
at 2011-02-15T03:42
at 2011-02-15T03:42
你平時都不用吃飯?
寫個營養費比較好看.
By Carol
at 2011-02-16T13:01
at 2011-02-16T13:01
也就是一般所謂的 (( 對錯 )) 雙方都已經取得一致、並且同意 ?
個人認為
有問題的費用在於
病房費用 ( 病房差額 ) 的部分
看護費用
家人工作損失
都已經請看護了,為什麼還要申請 [ 家人工作損失 ]
=
另外傷患本人
工作損失 每天 800
是因為沒有薪資證明 ?
或者是無工作者 ?
=
也不是說你的總金額不合裡啦
把錢從別人口袋拿到自己的口袋
大家都是得理不饒人,都是很有原則的
但是相反的時候
把自己口袋的錢拿去給別人的口袋的時候
我發現,不管什麼原則好像都是可以因為 [[ 錢 ]] 而改變
最起碼我就遇到過
同一個人的家屬,短期內兩個不同的人遇到交通事故
第一次人家陪他,他就很兇,很有原則
第二次換他賠對方,就開始斤斤計較,什麼原則都沒有了
這時候我才深深發現
不管有什麼 [[ 原則 ]] ,當遇到 [[ 錢 ]] 得時候,他是可以改變的
=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 其他車險相關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2011-02-13 17:26:17 補充:
[[ 不含 ]] 強制險以及精神賠償
拉板凳,看戲.....
=
家事服務 ?
她們家都靠他在做家務事 ?
別人都不用加減輪流分擔 ?
=
家庭主婦,出車禍椎間盤手術,從事故一直到預估的痊癒日約六個月
強制險 + 第三人責任險約 45 萬
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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