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照信託法規 - 證照Hedy · 2008-07-2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最近在準備信託,有2個疑惑。想請問一下, 1.關於受託人的資格部分,(東展書第48頁) {依法不得讓受特定財產之人不得為該財產之受託人} ^^^^ ^^^^ 究竟,受特定財產之人可不可以為該財產之受託人? 2.關於受益人之權利,聲請撤銷受託人所為處分的部份(東展書第43頁) (相對人明知或因重大過失不知受託人之處分係違反信託本旨者,受益人始得行使撤銷權) ^^^^ 這裡的相對人,指的是委託人嗎? 謝謝:) -- 證照All CommentsOlivia2008-08-01應該"不得讓受特定財產之人"是一個名詞Sierra Rose2008-08-01好像是指一種人不能拿這種特定財產Christine2008-08-03"讓受"是一個詞吧 原PO應該是搞錯了 哈Faithe2008-08-05不能讓受這種特定財產的人不能當作該財產受託人應該是這樣Isabella2008-08-06@@ 第一個懂了,謝謝:)George2008-08-09第二個應該是行為的相對人? 受託人是買方 相對人就是賣方? 看起來像是假設我信託10萬給你 說好不準去買股票William2008-08-13結果你跑去買股票了 那除非賣你股票的人是明知你不能買George2008-08-17還賣給你,我才能主張撤銷買賣股票的效力?反過來說就是如果賣方並不知情 那這個買賣股票就有效Oscar2008-08-21我只是照字面上解釋...有錯請指正<(_ _)>Noah2008-08-22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Related Posts第11屆理財規劃實務35題什麼都不會哪個最好考?空中大學新竹中心調酒班八月要開班囉~空大新竹中心的"觀光導遊考照輔導班"招生了喔有關電腦補習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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